※ 引述《abianfan (男人最噁心了~~)》之銘言:
: 我想...我們都沒有責怪幹事會的意思
: 畢竟他們也是照教官的意思來辦理抽籤一事
: 那天抽籤的時候監委和系代都在場
: 為何不當場提出程序問題
: 而要在抽籤結果之後、學姐由正取變候補之後才提出解釋
: 就是大法官會議也要正當程序才提出解釋
: 採不告不理原則
: 我翻了章程,其中並未有提出解釋的程序
: 是否就表示個人也可提出??
: 難道不需要經過大會決定或是連署人數的門檻??
: 既然如此
: 則是否也可提出程序問題
: 將解釋文視為無效呢??
: 可否再麻煩監委學長告知提出解釋的程序!
提出章程解釋的「程序」在我們系上的章程中並未明訂
章程中對於解釋章程有明訂的僅為監委會有解釋章程的職權
所以基本上學妹妳的考量是對的
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或許是對監委提出章程解釋做明文的程序規範
不過妳也可能對這次監委為何解釋章程的程序有不明白之處
在此答覆:
學妹如有上貓空系板,
可以看到5/11日系胞jayjay(公三 江杰)及pedestrianX(公三 惠雯)
要監委做出章程解釋的文章
此次解釋章程監委採不告不理原則
申請人必須是學會會員,至少一人
依此我們監委在5/11召開監委會
在所有監委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於5/12凌晨將解釋文公布於系板
監委在得知有會員申請章程解釋時必須依章程規定召開監委會解釋章程
在章程解釋文完成後必須公布使全系能夠得知
這邊提醒學妹的是我們認定系板為全系交流意見及得知資訊的地方
而一人即可申請是因為章程中沒有明定,所以不應有任何限制
不告不理是因為監委如果有主動解釋權
那麼顯然會與幹事會有職權衝突,使得監委濫權
在這些考量下,監委做出此次解釋。
而學妹如果對於監委解釋章程的程序有改進建議的話
可以擬出相關規範,去規範爾後的監委會
也可使我們系上的章程更為健全
但如果是對於這次的解釋文有所疑義
章程上並沒有規定解釋文如何無效
但是可行的做法相信仍是訴諸會員大會臨時會
因為監委解釋章程權是大會所賦予,自然大會有權可以收回
監委 毓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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