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ly (κινgλψ)》之銘言:
: 針對以下問題 我想再做一次說明及補充
: 章程中確實已明定抽籤的方式與順序,但將住宿權與序號權合一的
: 抽籤方式(以下簡稱二合一方式),雖在形式上乍看與章程似略有出
: 入,但探究其實質概念,章程方式與二合一方式並無二致.
: 以此次男生部分抽籤為例,27人抽17床位,依"先抽住宿權再抽序號權"
: 概念,凡抽中前17號者即視為獲得住宿權,在獲得住宿權之後,再依其
: 所抽中號碼,決定其序號權.此方式與章程規定之差異僅在於兩樣程序
: 在時間點上的結合與否,其過程係屬公平,同時亦未影響任何系胞權益,
: 與章程中住宿權和序號權區分的精神也未有牴觸.
: 因此,現在若堅持依章程形式上規定執行,則必將犧牲上週二以公平公
: 正過程所抽出,且已具體產生的序號權益(此所指具體產生乃立基於為在
: 場會眾共同認可,並其過程屬公平公正,且未違背章程精神).
: 當然,我了解章程的尊嚴性及規範力量,但我希望監委會能在章程的形式
: 差異和已具體產生的序號權益間再做衡量.不管結論為何,我都會尊重監委會
: 的決議的,謝謝.
學弟你的問題我想從解釋什麼是公開公正的原則開始會比較清楚
我們知道「原則」是個模糊的用詞,通常「原則」也很容易被濫用
在以往還沒有宿舍章程在規範分配宿舍事務的時候
我們就可以視為過去的幹事會都是以原則或所謂慣例在辦事
但是就會有一些疑義
例如,
為什麼僑生在僑外組如果沒有抽到宿舍可以在系內再抽一次
或是為什麼僑生可以先抽序號
或是為什麼填宿舍是按照年級高低
又或是為什麼填宿舍是連室友一起填
現行宿舍章程的產生就是因為我們要這樣的權利分配有所依歸
(你嚴肅點可以說這是「依法行政」)
不要讓權利分配的過程有營私或是違反原則的事由發生
因此章程必須被尊重,且必須依章程辦理
你或許可以去從任何的角度說:
『上星期二男生序號的決定和「如果」依章程來辦理結果一樣』
(而我也可以完全的肯定你)
但是「如果」這兩個字相當重要,因為它指出了幹事會沒有依照章程的事實
沒有依照章程後抽序號,又何來有效的認定呢?
另外你有提到序號的決定是經在場會眾的認可(沒有異議)
但這個「在場會眾」是否等同於「會員大會」呢?
很明顯的並不等同,
所以縱使那時在場會眾對於序號並沒有疑義
也不代表幹事會就可以不要依章程辦理宿舍業務
只要後來有人要求解釋章程,而監委會做出解釋文
序號仍得重新決定。
監委 毓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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