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618 (這是豬說話的時代...幹!)》之銘言:
: 標題: Re: 那這樣算不算不公平?大家幫忙解個題
: 時間: Mon May 14 03:29:2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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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randolph815 (不想讓你知道)》之銘言:
: : 如果說這種情形發生的話
: : 那我認為按年級高低、序號先後填床位便沒有什麼意義了
: : 而且會抹滅他人的權益
: : 只是說在現有的章程規定下甲如此做並沒有違反什麼規定
: : 所以並不可能去處罰他
: : 有的可能只是所謂道德的譴責和與論的力量吧
: : 個人認為如果要徹底解決這種問題
: : 那就要把宿舍章程中的第四條:
: : 「序號優先者可先填入其他室友」改成
: : 填寢室按照年級高低和序號先後
: : 但僅能決定自己住哪一寢而不能決定其他室友
:
: : 另外......
: : 如果你真的覺得很不爽的話
: : 建議你可以在學期開始住宿後...
: : 向教官檢舉你的同學
: : 這樣教官便可以依照哪間寢室住哪些人
: : 來規範私底下換寢室的系胞
: : 甚至進行記點或退宿的處罰...
: : 只是這樣做我不敢跟你保證會有什麼後果發生在你身上
: : 所以我只是純粹建議你罷了
: :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一些拙見和看法
: : 歡迎指教和批評
: : 公三 朝陽
:
: 這樣的行為的確是我們系上章程沒有規範的地方
: 而縱使有所規範,也只是在於填宿舍時誰能有,而誰先填
: 對於槍手、黑戶,或是寢室互換
: 這些狀況我想系學會並沒有多大的能耐可管
: 不過,如同朝陽所說的,這些行為違反校規
: 也只能從這唯一卻蠻嚴重的手段去argue
: 只是我想大家都是同系,也不會想用這麼極端的手段
: 因此ererer才會想是否有比較和緩的方式來杜絕這種情形
: 這在朝陽的文章中也對相關考量點做出權衡
: 比較可行的是修章程
: 他也提了一個只能決定自己而不能決定寢友的方案
: 只是這樣會有同寢操戈的疑慮
:
: 我覺得的是,
: 或許章程上「決定室友」這條可以增列條件為「以同年級優先」
: 這雖然不能保證解決所有問題(其實,就是不能)
: 但是至少它的用意是在於限縮部分人偷跑的機會
: 我想這也只是最權衡得失的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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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實署不署名又何妨,
: 任何的意見難道會因名字的有無而失去其思考的價值嗎?
: 只要這個意見是值得去思考的...
也許這只是我個人的堅持.
若是這個意見值得思考.署名一下又何妨
如果每一個人都匿名發表意見.
都害怕別人的眼光所以不具名..那麼就會好的壞的.值得思考的、不值得思考的意見滿天
飛,
即使是攻擊別人或有不實指控的也可以沒有責任的任意發表
這對別人會造成什麼樣的傷害.
再者,每一個人發表他的意見.
不就是為了解決問題.
讓大家了解他的看法.
經過協調、協商及彼此誤會的澄清
可以把問題解決.
如果匿名.
同學眼中及心裡只是會有個恐懼的感覺.
"更.不知道誰對我不爽"
然後大家表面上都笑笑的.其實心裡就互相猜疑
而當匿名說出意見後.有時候更可能沒有解決問題.
而是製造出另一個問題..同學之間的猜忌
在這麼開放的時代.有什麼不可署名的
有白色恐怖嗎?
我們又有什麼權力可執行白色恐怖呢?
當你願意說出意見,表達對別人的看法
就讓別人知道那是你的看法
即使未來有什麼後果.也是必須自己去承擔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這個意見是有價值的.是值得大家一起去思考的
那麼.你所承擔的後果.絕對不會只是負面的
這是我個人意見.
如果你覺得你的意見合理.有價值
那麼就告訴大家那是誰的意見
跟大家說"這是我說的.那又怎樣?!"
士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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