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我的事實陳述,引起許多人的不滿,但我想,我是基於道德良知做的,也是基於去年
所有住宿權益受到損害者的立場,發出一篇文章。
我有以下幾點回應和看法:
一、 除了寄給系代和監委的信外,我沒有在系版上指名道姓,但是,既然有 b 同學願意
跳出來,激動的〈語氣上〉對號入座,那我想,這件事隨b攤在陽光底下讓所有系胞
來檢視,應該是更迫切的事了。
二、 既然,b同學認為去年的事,使她深感羞愧與道歉,表示 b 同學本身也知道自己的
行為有誤,但是, b 同學給自己合理的解釋是〝去年是我們遲鈍..沒有想到後果
..也很不該.....〞,不過,我覺得當別人的權益因此受損時,用這句話來塘塞錯
誤,根本不值得同情。何況,事情的另一位當事人去年自己還是監委哩,監委自己
還帶頭跑章程漏洞,我相信所有系胞更不能認同。
三、 至於放風聲的事,我想一定是當事人疏忽了,你們今年想怎樣做的過程,已經是公
三〝公開的秘密〞了,沒為什麼,因為上星期二抽完序號後,妳們的討論太大聲,
如此聳動的話題,隔牆難免有耳,又因為〝壞事總是傳千里〞,故 b 妳說妳不知,
我們怎知,我想大家都會很清楚為什麼了吧!除了去年的過錯外,今年妳們事先叫
人代抽,已造成宿舍抽中比率下降〈但這點我認為是同窗間的相互幫忙,我不予置
喙〉,然後,b 以外的 a 同學〈暫且稱之為 a 同學〉原本沒抽中,但後來代抽的
同學讓序號,抽籤結束後,a同學拜託她朋友的直屬學姐,利用延畢生的優先填房
權,可以再度拉 a 進去住,那位學姐當天有答應〈但我不知學姐現在還決定要不
要幫忙〉,順帶一提的是,有道德良心的孟芃學姐並沒有答應。所以,我想 b 同學
妳要質問我們怎知,我只能說,問上帝吧,誰叫上帝造物如此神奇,給我們一雙能
聽到聲音的耳朵。
四、 上述 a 同學的計劃,b 同學又質疑今年她們尚未作任何事,但為何我把今年和去
年劃上等號?但我只想說,有鑑於去年妳們大膽的作風,住宿生為了保障自己今年
的權益,防範再一次有人用〝偷吃步〞的骯髒手法,我們提前想知道這樣〈畢竟章
程規範不到〉,究竟〝偷吃步〞算不算不公平、算不算違法,想請大家一起來作個
公斷。
五、 至於我應不應該 po 名字上去?既然 b 同學回應她去年的行為是不對的,上週二
討論計劃時又被公三的同學親耳聽見,表示我文章的內容並不是一封亂栽贓的黑
函,是〝攤在陽光空氣中的事實〞,既然如此,現在狀況的焦點應該是在如何解
決及防杜上,甚至是如何懲處上,而不是執著於究竟我是誰吧〈這樣似乎模糊了
焦點〉,況且 若要人不說
除非己莫為
既已錯為之
莫怪他人說
這就是道德輿論的壓力。再說,如此多住宿生敢怒不敢言的事,必定有它的道理
,我不會連自保的道理都不懂,我檢舉出這麼大的一件事,我也要為我的人身安全
作考量,請恕我有這麼一點的空間。如果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相信當事人a與b
、眾多住校生都可以被詢問〈前提是她們都夠誠實、沒有失憶症的話〉
六、 a 與b去年的不當行為〈b 也承認她們有作且作錯了〉,不知道能否構成懲處,
希望今年的監委及系教官可以回覆一下,尤其 a 還是去年的監委。還有,我想對
b 同學說的是:既然有錯,就不要〝理歪氣壯〞,這樣只會徒增去年受害同學的
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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