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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有點說來話長 前幾天我們擺韓語週我們借了三把大傘 不過因為前兩天天氣好 我們其中有一把傘 都一直放在後面的階梯上沒有使用 而我們攤位的右邊 是大馬在用炭火烤沙嗲的地方 不過星期四下午忽然一陣大雨 我們急急忙忙的就收了攤 也沒有刻意去檢查 可是星期五早上的時候 我們去開攤才發現一直在旁邊放著的那把傘 在傘上燒了兩個大洞 很明顯是燒的不像戳破的 可是我們怎麼想都覺得不可能是我們的卡式爐燒到的 因此我們直覺反應就覺得是旁邊所使用的炭火 覺得可能是他們在收拾的時候有遺落炭所造成 但是我們並沒有人有親眼目睹 然後昨天因為後來又下了雨 正巧冠韶他們要先收攤了 我就拜託他們把他們的傘借給我們 冠韶也說他可以去幫我解釋那把破傘的事情 就拿去豐腴樓還了 但是後來管理員並不聽他的解釋 還扣留了他的學生證 於是我們都以為這件事情從韓文系轉移到了財政系上 還在思考要怎麼要去解決 沒想到下午我們收攤的時候 管理員竟然又扣留了我的學生證 原因是因為原本借的人是我 我覺得如果一開始你只扣我的我不覺得怎樣 可是你扣了兩個人的學生證真的是很奇怪 而且還把我的幹部給罵了一頓 說要麻就賠錢 不然就是找僑聯會人來對質 於是昨天 真的很感謝冠韶 從頭到尾陪我跟僑聯會的人協調 後來終於等到政馬的負責人~~ 盧了很久 還帶他跑去看那把破掉的傘... 之後我們在課活組達成協議~~ 就是因為我們也沒有完全充分的證據 能夠證明那是他們燒到了.. 所以他覺得他頂多可以接收平分的結果~~ 我以為事情降子應該已經算是圓滿的結局了... 可是昨天晚上我很晚收到了他的簡訊 他說他們昨天召開了緊急會議.. 幹事會投票決議不願意負擔~~ 因此我想說我們可能要自己去負擔那賠償的四百元 不過我剛剛跟家禎聊了一下 他仍然覺得我應該力爭到底 畢竟真的不是我們的錯 他說就算是我們賠錢..也要讓僑聯會的人付出一點點代價... 因此他希望明天我們自治性社團的各總幹 能夠為這件事情開個會來幫幫我.. 我真的是覺得很窩心 覺得很高興 但一方面我卻也有點小小的想息事寧人 不想跟別人撕破臉 而且也怕把大家都叫來開會 會造成大家的負擔 所以我現在有點不太知道怎麼辦 大家可以說說意見ㄇ??? -- 逃避不一定躲得過 面對不一定最難受 孤單不一定不快樂 得到不一定就永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 轉身不一定是軟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31.141
wuboy:他們吃使 操他媽的營養的逼~ 推 140.119.16.144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