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收到「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開會通知
將於94年12月21日前往研商行政院交議教育部陳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修正案
以下附錄議程與「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連結作為同學們的參考資料
若各位同學對於該計畫內容有任何意見與資料
歡迎寄到wtin0720@yahoo.com.tw 、NCCUSA信箱、或直接於版上回文
我們將會將各位的意見於該會議中確實呈現。
第六屆學生會
附件一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連結:http://nccu.edu.tw/u1101033/nccusa.doc
附件二
研商院交議教育部陳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修正案會議議程
時間:94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地點:本會B138會議室
主席:張副主任委員景森 記錄:齊清華
壹、主席致詞
貳、教育部簡報(以20分鐘為限)
參、討論事項
一、 背景說明
(一)陳總統於94年2月18日宴請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校長餐會中,聽取大學校院校長之
建議,正式指示本計畫下(95)年度增加為50億元,並以「外加」方式追加教育經費。
(二)行政院會94年8月24日通過主計處提出「95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
」,其中「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暫匡列50億元。
(三)行政院秘書長前於94年7月25日以院臺教字第0940032468號交議,教育部陳報「獎
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由於本案95-97年度經費需求高達150億元,且申請納入擴大公共
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本會爰於94年7月29日函請相關部會財政部、主計處、研考會及
國科會表示書面意見,並於9月19日邀請暨南大學李家同(書面意見)淡江大學教育學教
育學院陳院長伯璋、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發展處陳處長東升及各機關代表召開審查會。會議
結論函復行政院秘書長,並奉秘書長核示照本會審議意見辦理,本會審議意見略以:同意
本計畫經費於「新十大建設」計畫項下編列;需依據「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6條
規定,完成相關前置作業,請教育部配合立法院審查特別預算,儘快完成所有規劃及核定
作業,俾利95年度經費支用;本計畫成熟度不足,95年度經費先行暫匡,為能實質提升大
學校院教學品質,請教育部邀請該領域專家學者進行研商,並參考與會代表意見,充實計
畫內容後再議。
(四)根據本次教育部報院函說明,已於9月28日邀集學者專家針對該計畫內容、評選機
制、學校執行及後續考評機制研商修正,並依政府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格式(如應增列成本
效益分析等)補正。另為確保該項計畫能真正達到提昇大學教學品質之目的及政府資源之
有效運用,於10月28日再邀請專家、學校代表、院六組及本會召開會議研商修正,俾使計
畫更臻周延。並於11月14日函報行政院,行政院秘書長爰交本會審議。
二、 綜合討論
(一)計畫整體:計畫內容、策略、配套措施、經費編列等方面進行討論。
(二)審查機制:經費使用(透明化)、教學評鑑(具體成效、數據化)及後續評估機制
等方面進行討論。
肆、臨時動議
伍、主席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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