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eettalent (…)》之銘言:
東西都留著,不用刪掉了。
我很久以前就不太了解,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需要一個口令才會有一個動作?
誠如之前所說的,社長是決定大方向的人,他所做的事,也不過就是把工作交代下去
做事一向是幹部的事情
但是,工作不能不交代下去
假如工作交代下去卻沒完成,那無疑地是幹部的錯
但是,要讓他知道有這件事,這是一定的
比如說好了,今日我交代我的美宣做一張宣傳海報
當我把這件事交給他做時,我就不會管了
他要做成什麼樣子我都管不著 如果他有自己的理念,那很好
但是,今天我如果不交代這件事給他,他當然不會去,也不可能作得出來
你說,我有資格去怪罪他嗎?
問題不是你說得這個樣子
所謂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絕不是緊迫盯人
而是要讓幹部知道"現在有這件事要做"
或是"這件事是我平常該做的"
事情或許不用一而再再而三的說,但是絕不能不說
而幹部的自我創新,就是表現在他的職責上
不管如何,我學到的就是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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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is the Law, Love under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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