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桌遊板板友們:
有鑑於近日來廣告文有越來越氾濫於版面的情況,
我跟山怪社長討論過後決定新增關於廣告文的板規如下:
1.廣告文可以貼在本板,不會被劣文。
2.廣告文發文後一週刪除,可自行刪除或是板主刪除。
不論廣告內容時效過了沒,皆是如此。
目前板面已有之文章,
已發文 滿一週者 緩衝三天後刪除 (2009/6/6 2:30a.m.)
未滿一週者 滿一週後刪除
以上公告。
副社 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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