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煮酒baseball版]
NCBL球隊棄賽事宜,聯盟在此提出說明:
編號第十場 公行vs資管
編號第十二場 金融vs財政
兩場賽事,交手隊伍於比賽開打十分鐘後,皆未到場出賽,
聯盟依據主審裁定,沒入比賽,裁定為「敗戰」,未獲積分。
至於金融系提出財政系「已告知棄賽」,為何仍須到場之疑問?
聯盟在此提出說明,遵照賽事時間到場比賽,乃球隊應盡之義務及
權利。
不論對方是否已有棄賽之意願,己方仍應到場填寫攻守名單,待
開賽十分鐘後,對方仍未到場,經由主審裁定,沒入比賽,才能判
定己方獲勝。
如果財政系提出棄賽,便能決定勝負。那麼,聯盟功能與棒球規
則將受挑戰。
聯盟告知金融系有關財政系準備棄賽一事,乃在財政系聯繫聯盟
後,聯盟於稍後轉告金融系。並提醒金融系仍須到場,完成程序,
等候主審裁決。
以上說明,希望各隊能夠明白,謝謝。
NC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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