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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兆鳴的文章,想來連他對攤牌都有些疑問, 那顯然還是有些學弟妹不知道該如何攤牌, 那今天就來講講橋規裡有關攤牌的規定吧!! --------------------------------------------- 第68條:對輸贏磴數所作之攤牌訴求或捐牌聲明 A、攤牌訴求之定義 一賽員宣稱在其剩餘牌張中,可以贏得某些牌磴時,即為對該些牌磴所作之攤牌訴求。又 如賽員建議縮短打牌過程或亮出其手中牌張(除非他曾明確表示不欲攤牌)時,亦屬攤牌 訴求。 B、捐牌聲明之定義 一賽員宣稱在其剩餘牌張中,將輸去某些牌磴時,即為對該些牌磴所作之捐牌聲明。又在 對某牌磴作攤牌訴求時,亦即表示認捐了其餘牌磴。另如一賽員將其手中餘牌全部捨棄時 ,亦屬認捐之舉。然若在一防家意圖認捐之際,而其同伴立即反對時,不論前述定義如何 ,該認捐行動均不能成立;此時須立即召請裁判,乃得依16條「異常消息」及57條A款「 過早打牌」等橋規以處理之。 C、攤牌訴求時須有必要之澄清 攤牌訴求時,須立即附帶說明其牌張打出之順序或攤牌者意欲取得之牌磴的主打或防禦路 線等。 D、打牌停止 攤牌或捐牌之後,打牌停止。攤牌或捐牌後之所有接續打牌,裁判應判為無效。如果攤牌 或捐牌獲得對方默認,則依69條處置之;如任一賽員(包括夢家)有所爭議時,務須立即 召請裁判,依70、71條處置之。在裁判到達前,不得採取行動。 第69條:攤牌訴求或捐牌聲明之默認 A、默認之形成 當賽員同意敵方之攤牌訴求或捐牌聲明後,並於己方在下一牌中叫了牌,或在該圈結束前 ,未提出異議時,則默認即告形成。該牌即依訴求或認捐之磴數作為打牌之輸贏磴數,予 以記分。 B、攤牌訴求默認之撤銷 依據79條C款規定之更改錯誤時限內,賽員得對其已默認之攤牌訴求請求撤銷,惟僅係對 其已默認之失磴,而實際上是為贏磴,或依裁判之研判,某一失磴在其剩餘牌張中,以任 何正常(註)打法均不可能失去時者為然。該牌則可依默認一方所應得磴數重新記分。 (註):為符合69、70及71條之主旨要求,所謂「正常」一辭之含義,係指打牌不小心或 技術較差者之拙劣打法,但非不合理的亂打。 第70條:有爭議的攤牌訴求 A、一般原則 裁決攤牌訴求之爭議時,裁判應就牌論牌,儘量求取對雙方公平,但如有任何可疑之處時 ,即作不利於攤牌者之判決。裁判可照以下各款規定進行裁決。 B、攤牌後所作說明之重複澄清 1.指令攤牌者複述其訴求時之說明 裁判應指令攤牌者對其攤牌後所作之說明重新陳述。 2.請各家亮牌 其次,裁判請每一為賽員,將其手中之剩餘牌張亮置於桌面上。 3.聽取反對意見 然後裁判即須聽取敵方對於攤牌訴求所持之反對意見。 C、如果防家尚有一張王牌 當任意敵方手中尚保有一張王牌時,裁判即應根據以下情況判該方贏一磴或數磴。 1.未提及王牌尚須處理 攤牌者,並未提及王牌尚須處理,且 2.可能未察覺王牌有問題 在攤牌時,對於敵方手中尚保有一張王牌似乎並未察覺,且 3.在王牌上有失磴之可能 在正常(參閱69條註)打牌情況下,可能在該遺忘之王牌上造成失磴。 D、攤牌者提出新打牌計劃 如果攤牌者提出任何成功打法,但與先前陳述之另外較少成功機率之正常 (參閱69條註)打法不相吻合時,裁判則不予接受。 E、攤牌時未作打法說明(偷牌或硬敲) 任何設定一敵家更像持有某一特定牌張之成功打法,但原攤牌時未曾說明,除非在攤牌前 一敵家以顯現缺門,或以任何正常(參閱69條註)打法後來將顯現缺門者外,裁判則不予 接受。 ---------------------------------------------------------------------- 所以崧荃攤牌後頂多是莊家是否接受的問題, 他攤牌是因為依他的讀牌莊家應該剩下某些牌張,他認為他都大了。 攤牌是賽員的權利。 莊家應跟未跟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我很不喜歡賽員在違規後裁判尚未抵達前就自己決定要不要取消攤牌, 甚至自行決定或取消罰則,這都是不尊重裁判的行為,非常不可取。 不過倒是常有很多我裁判訓練班的學弟常常跟我說......學長你就自己判吧..= =" 我也會看情況處理(通常是現場裁判正忙著不可開交), 無論如何,身為裁判一員,堅守裁判應有的中立原則絕對是必要的。 ...........有點扯遠了, 賽員在桌上有人攤牌之後,其實就是看看攤牌者所說是否合理,要不要接受。 像兆鳴所說那牌,莊家(或許是新手)依照他應跟未跟後所剩下的牌, (一張HJ,一張黑花)的確可以不接受,他忘記他應跟未跟是另一回事, 他不接受就請裁判來吧,裁判會依照70條的規定去判。 當然此時兆鳴就可以陳述莊家剛剛應跟未跟的情形,裁判也會還你公道。 無論如何,"理直氣和"是橋藝禮節追求的目標,與各位共勉。 p.s防家先去瞄莊家的牌不太對吧,依照中華民國橋藝協會複式合約橋藝競賽輔助規則, 有以下規定,請注意。 第六八條:賽員參加任何橋藝比賽,均須修養橋藝品德,保持禮節,遵守橋規並尊敬他人 。苟有違犯,即可能遭受警告、罰分、調整得分、暫停比賽、判定棄權、取消資格或移送 紀律委員會等處分。下列諸款,均係於比賽中時常發生之違例情況,裁判除依照橋規處理 外並得給予相當之處分。 16.打牌進行中觀察他人自手中出牌位置或企圖窺看敵方牌情者予以警告,或罰一牌之頂 分或5國際序分並得令其暫停比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07.56 ※ 編輯: lazebear 來自: 140.119.107.56 (04/12 08:57)
DICXY:謝謝學長整理橋規 04/12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