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CCU_Ex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課程名稱:民法(二) 課程性質:系必修 開課教師:魏大喨老師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級:土管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97/04/18 97/06/20 考試時限(Mins):90 試題本文: 期中考 一、請說明下列人間之親系及親等:(30分) (一)自己與外祖母? (二)自己與伯父之妻子? 二、甲(夫)乙(妻)於民國95年1月1日結婚,未約定採用何種夫妻財產制, 結婚時,甲有財產100萬元,乙則無任何財產,婚後一年,甲乙感情不睦 協議離婚,離婚時甲之財產增加80萬元(即有180萬元),乙則增加財產 40萬元,問: (一)甲乙之夫妻財產制為何種財產制?(10分) (二)甲乙間有何夫妻財產權利以為主張?應如何分配?(20分) 三、甲夫乙妻於93年6月1日結婚,婚後感情不睦,乙於同年10月離家出走, 在外與丙男同居,94年8月生下一子丁,問: (一)法律上丁為何人之子女,其理由為何?(20分) (二)甲如要否認丁為其婚生子女,法律上應如何主張?(20分) 期末考 一、何謂繼承回復請求權?其要件為何?(30分) 二、甲於95年6月1日死亡,留有遺產一千二百萬元,甲有配偶乙妻, 二人生有三子,即A、B、C。A先於甲於95年2月1日死亡,A有二 子A1及A2;B有一女B1,但B表示拋棄繼承,問何人得成為甲之繼 承人,應繼分各為多少?(40分) 三、我國規定遺囑之種類為何?(3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