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CCU_Ex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課程名稱: 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 必修 課程範圍: 中華民國刑法第29、30、31、32章 開課教師: 李聖傑 教授 開課學院: 法學院 開課系級: 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 2008/06/18 考試時限(Mins): 九十分鐘 試題本文: 大刀王五(以下簡稱W)與飛刀李四(以下簡稱L)相約決鬥,W於砍死L後, 見L身上之飛刀皆為真金所鑄,乃臨時起意將飛刀據為己有。W離去後不久,L 之繼承人李一(以下簡稱L1)與李二(以下簡稱L2)即發生L之屍身,二人 悲痛不已。由於L1其實另有要事在身,乃將L之後事完全囑託於L2,L1隨 即離去,殯殮時L2無意中察覺L貼身懷有一護身玉珮,價值不斐,遂起貪念, 刻意將此事隱瞞不告與L1知悉,並私自將玉珮藏起。試問W與L2之行為,在 刑法中應如何評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43 ※ 編輯: clark24135 來自: 61.229.14.43 (06/20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