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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犯罪受害者 為何不敢站出來?
時間 Fri Mar 10 01:59: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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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壇 2000.03.08 中國時報
性犯罪受害者 為何不敢站出來?
⊙王文心、蘇偉碩 婦女節到了,適逢大選年,在內政部公布八十
八年性侵害防治工作的同時,甚至已有總統候選人提出「治重罪用重
典」的政策。但是在性暴力及家庭暴力犯罪「似乎」受到極度重視的
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事實殘酷的一面:中央警察大學教授黃富源指
出,據估算,性侵害案件受害者不敢報案的「黑數」案件,是官方統
計報案件數的七到十倍。而婦女救援基金會也估算遭受婚姻暴力婦女
的報警率更在四‧二%以下。令人疑問的是:受害者為什麼不願、不
敢站出來?
茱蒂斯‧赫曼在其名著「創傷與復原」中的文句,似乎專為解答今
天的問題而寫的:「面對天然災害或天譴時,見證者很容易同情被害
者。但是當創傷事件是出自人為時,見證者將會陷入被害者與加害者
之間的衝突。維持中立是不可能的,見證者一定得選擇立場。情況會
誘使旁觀者選擇加害者的立場。加害者只要求旁觀者袖手旁觀,一般
人也都希望眼不見為淨。相反的,被害者卻要求旁觀者去分擔他們的
痛苦,要求行動、參與並且(對創傷事件加以)記憶。」
被害者的家人、愛人、朋友和同伴,經常在責備被害者怎麼這樣「不
小心」的疼惜中,將犯行的責任不自覺地轉嫁到受害的一方。也經常
在不忍被害者沈淪在痛苦深淵而勸他們「揮別過去」的時候,陷入前
述的矛盾中。甚至最後要求被害者和自己一樣:忘了它吧!而這些是
被害者在被害之前就透過無數例證預知的,也就是為什麼大多數被害
者被害的過程會感受極大的恐懼,因為一旦背上被害者的身份,除了
身體、心靈的巨創外,他的嚴重失落來自「社會存在」-獨立而完整
的自我、不可侵犯的尊嚴、和無條件親友支持-的一去不返。
其實不是被害人不願意站出來,是加害人百般阻擾、威嚇,不讓他
們站出來;是社會寧可袖手旁觀,不支持他們站出來。對「性」而言,
主流社會刻意營造出集體迷醉於男歡女愛、五彩炫麗情慾圖像的氛
圍,讓一個個旁觀的大眾,不願讓受害者對性與暴力共生關係的悲訴
澆熄培養不易的亢奮;而眾加害者們更是不願讓他們的罪行成為公眾
譴責的標的。集體的緘默便是如此的「默契」中形成的。
遺忘和忽視不僅在性犯罪和家庭暴力是如此,在許多人為的加害事
件中也比比皆是。以九二一震災為例,災變之初,社會認定這是一場
天災,一時之間蜂擁而至的救援令救災指揮體系為之癱瘓。瞬間休克
的公權力,在「實質不存在」的同時,也免去了公共的責難。一切的
施政是救災至上,災民為先。但是當政府與人民皆從震災的休克中回
神時,當災民們發現自己竟然不是災民而是偷工減料與官員瀆職的受
害者時,加害者與被害者的緊張關係就開始了。而災民們的社會信用
因為加害者掌有絕對的權勢而開始崩解了。
對旁觀的社會大眾而言,他們的內心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們聽到來
自受害者的呼救,希望協助他們填補失落-重建家園,一方面又得面
對來自政府的宣稱:重建政策已經一一落實,災民們(受害者)只需
等待與配合。這兩者之間必有一方說謊,我們要站在哪一邊呢?就如
茱蒂斯 ‧赫曼所言,我們大多會選擇對受害者的呼救採取袖手旁觀
的立場。
人間如此悲慘,我們全靠命運左右,以維持自己不會從旁觀者的身
分墮落到不能主張權利的被害者嗎?
我們不要忘記,不是日益增加的性犯罪和家庭暴力件數,使政府主
動制訂法律保障婦女人身安全;而是一波波的爭取婦女權益、保障人
身安全的政治行動-遊行、座談、遊說、抗議-才有的法律結晶。這
不是台灣的政府特別麻木,而是大多數政權的通性。台灣的將來是「向
下沈淪」或是「向上提昇」,當然不取決於我們選出這個或是那個政
治領導人,而是取決於民眾多大程度理解政治行動對他們自己和社會
進步所產生的影響。
有人說:「一個社會文明的程度,取決於那個社會對待婦女的態度。」
我們想補充的是:「一個社會進步的程度,取決於那個社會對待婦女
和受害者的政治行動的態度。」
(王文心為高醫大學博士班研究生,蘇偉碩為凱旋醫院精神科住院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