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inner (旋) 看板: herself
標題: [同位素]荷蘭慶祝世界第一個同性戀婚姻
時間: Wed Apr 4 00:00:33 2001
全球專題 ■ 荷蘭慶祝世界第一個同性戀婚姻
全球第一場官方認可的同姓婚禮今天清晨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市政廳
舉行。三對男同性戀人和一對女同性戀人在一項承認同性婚姻的新
法於凌晨生效後,隨即在市長柯恩證婚下結為連理。 柯恩在一間
裝飾有大批玫瑰花的會議廳內主持這場婚禮,並告訴這四對戀人說
「你們正在創造歷史」。儀式在柯恩宣布「從此我們有兩男和兩女
的婚姻」後結束,觀禮來賓爆出熱烈掌聲,四對新人居然一時不知
所措,直到柯恩提醒他們可以相互道賀時,新人們才彼此擁吻。
一名觀禮者說他本身是男同性戀者,但對這樣的場面一時還是不太
習慣。場外則有抗議者示威,指這樣的結合違反自然,要這些結婚
的同性戀者「回歸上帝面前」。
這四對新人當中,最年長的一對已經相伴卅六年。至於唯一的一對
女同性戀人則擁有一個九個月大的兒子,是其中一人經人工授精懷
孕生下的。
荷蘭規範同性婚姻的法律今天起生效,荷蘭成為全球第一個視同性
婚姻關係等同於異性婚姻關係的國家,此後同性的荷蘭國民或國民
與外籍戀人可結為夫婦。這項法案於去年下旬在荷蘭國會過關,同
時通過的還包括准許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法案。荷蘭一九九八年已
准許同性戀人登記彼此的伴侶關係。
阿姆斯特丹有「歐洲同性戀者之都」之稱,荷蘭民?釵h年前就能接
受同性戀者。民調顯示支持同性婚姻法的荷蘭民眾多達七十五%。
□【葛瑞格‧尊可瓦特 Gay.com / PlanetOut 2001/3/30報導】
文 / 同志新聞通訊社 白小豆編譯
http://gpaper.gigigaga.com/ep_publisher.asp?p=unatan
這可不是愚人節玩笑哦!就在4月1日,世界上第一個男女同性戀合
法婚姻將在荷蘭出現。3月31日星期六晚上,就在剛剛跨過午夜12
點的那剎那,世界上第一個完全合法的同性公民婚姻,將在阿姆斯
特丹市政廳舉行。
四對荷蘭男女同性戀伴侶將在由阿姆斯特丹市長何伯‧康恩
(Job Cohen)主婚的公民結婚典禮中結合,也將得到幾乎與異性戀
夫妻完全相同的合法權利與義務。加入允許同性辦理註冊為伴侶的
歐洲國家行列中不過三年時間,去年秋天荷蘭國會通過同性伴侶婚
姻新法,並在2000年12月21日由碧翠斯女王(Queen Beatrix)頒佈。
美國佛蒙特州、及世界各地一些省、郡和市,提供同性伴侶關係的
部份承認;而在「國家」層級的,只有丹麥、冰島、瑞典、格林蘭
、挪威、法國、葡萄牙(未定論)和德國(未定論)頒佈伴侶法准
予同性伴侶成為被官方承認的關係,賦予與婚姻相同的權利與
義務。但荷蘭則是第一個對男女同性戀賦予完全婚姻權利的國家。
法律的調整
在草案中,荷蘭政府除卻所有關於父母、配偶法律中性別化的語言,
只有兩個例外,在同性和異性婚姻伴侶會標明清楚。
據荷蘭司法部表示,兩個不同之處是在有關兒童與外國的承認。不像
異性婚姻,同性伴侶婚姻在國外不會得到完全的承認。關於兒童方面
,親權也不會自動流向同性伴侶非血緣的一方;在荷蘭法律中,夫和
妻婚姻關係中所生的子女被認定為父母,但這不同樣適用於同性伴侶
,例如小孩是由兩個女人生的,血緣母親的配偶必須透過收養才能有
完全的父母權,雖然在法理上她是合法的繼父母。
婚姻觀光策略
外國同性戀者熱切地飛往荷蘭結婚,但可要失望而返。要在荷蘭結婚
必須至少一方是荷蘭公民或有永久居民。
荷蘭法學者Kees Waaldijk說:永久居民是指「在荷蘭定居並慣常居住
於荷蘭的人。」Waaldijk進一步解釋:「『定居』是需要正式並合法地
註冊為荷蘭居民,而『慣常居住』是不包括在其他國家擁有主要的家
的在荷蘭工作或在學一年及以下者。」
Waaldijk建議想到荷蘭結婚的外國伴侶先找一個律師諮詢。非荷蘭籍的
男女同志也許想嘗試「觀光婚姻」──找荷蘭定居要件的法律漏洞,移
居到荷蘭結婚,再返回母國要求政府承認婚姻──即將離職的浪達法律
與教育基金會(Lamda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婚姻計劃組董
事伊凡‧渥夫森(Evan Wolfson)說:「目標不應該是急著去創造一個
法律判例,重要的是去建立制度,而不是補破網。」關於同志公民權
「荷蘭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機會去與非同志美國人對話,」渥夫森說,
「這是一個公民權的運動,我們需要去教育並接合群眾,而不是把它鎖
在法院內窮追猛打。」
學習更多並看現場轉播
阿姆斯特丹的結婚典禮透過荷蘭電視及阿姆斯特丹市網站現場實況轉播
(4月1日凌晨零點至一點)。需要更多的資訊請參觀荷蘭司法部網站。
http://gpaper.gigigaga.com/ep_publisher.asp?p=una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