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快滿周年了,但一項調查顯示,仍有七成五的民眾認為「毛手毛腳」
才算是性騷擾,口頭上的「吃豆腐」仍被默默容忍。調查也發現,在公共運輸工具上發生
性騷擾的比例最高,卻無法適用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團體要求盡速通過「性騷擾防治法
」,保障婦女權益。
婦女節前夕,現代婦女基金會公布「性騷擾民意調查報告」,有四成二民眾認為「說黃色
笑話」構成性騷擾,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張錦麗認為比率偏低,認為國內民眾對性騷擾
的定義停留在「肢體碰觸」上。
調查也指出,最近兩年內曾經被性騷擾的人約占百分之五,而最常出現性騷擾的地點則是
公共運輸工具,其次是演藝人員或模特兒訓練班、工作場所與醫療院所等。
不過出現性騷擾比率最高的地點卻沒有專法可以規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鳳仙指出,雖
然已有兩性工作平等法,但此法對性騷擾的規範只適用於職場,校園、公共運輸工具及醫
院等場合若發生性騷擾,只能以民法中的侵權要求賠償,但訴訟曠日費時,賠償金額往往
也很低。
【2003/03/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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