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即將屆滿一年,勞委會調查「性騷擾防治措施」等多項法令規範項目
,發現「設置哺乳室」、「生理假」及「陪產假」等項目落實比例仍低;不過各個項目都
比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前來得進步。
根據勞委會的統計,截至今年二月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有二千六百六十四人,男性佔了
八十三人,顯示社會觀念中男性也開始分擔照顧嬰兒的工作。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黃秋貴表示,實施「兩性工作平等法」以來,公營機構對於法令中
規定的項目像是「性騷擾防治措施」、「育嬰留職停薪」等各項目執行率都是百分之百。
不過,民營企業的執行狀況仍有待努力。譬如「生理假」,只有百分之廿四的民營機構納
入規定。丈夫的陪產假也只有三成五的企業明文規定。設置有哺乳室的只有百分之三點二
。
公、民營機構總體來看,也僅有「產假」(百分之七十九點五)和「育嬰留職停薪」(百
分之五十七點三)兩個項目,事業單位訂定的比例過半,其他七項措施皆不到一半的事業
單位明文規定。
【2003/03/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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