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PUyouthCOM 看板]
作者: Sagan (我那美好殘酷的青春) 看板: NTPUyouthCOM
標題: [情報] 印度:福利制度下的低收費政策
時間: Mon Sep 25 11:08:12 2006
http://news.sina.com.tw/edu/xinhuanet/cn/2006-09-22/141912097391.shtml
印度:福利制度下的低收費政策
新浪新聞中心 新華網 (2006-09-22 14:19)
大學夢成真。來源:中國教育報
印度自稱“有著世界最大的高等教育體系之一”,這在一個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的
發展中國家是怎樣實現的?
印度高等教育的規模一直在穩步擴張,據印度人力資源開發部統計,到2004年印
度共有大學338所,各類學院17625所,在校生1009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2%
。印度公立高校一直實行低收費政策,把高等教育視作社會福利事業,收費標准上調
幅度很小,有的學校則幾十年沒有調整標准。
印度大學收費低
印度高校按科類、專業和層次實行差別收費。印度有4類大學:中央大學、邦立
大學、國家級學院和准大學。尼赫魯大學和德里大學為中央大學類型,由印度大學
撥款委員會直接撥款,2006-2007學年尼赫魯大學本科生和碩士生年學費為216盧比
(5.8盧比約合1元人民幣),雜費114.5盧比,據印度2005-2006年度政府工作報告
,印度人均年收入為17823盧比,學雜費占人均收入的1.8%。德里大學法學院本科生
學費180盧比。孟買大學屬于邦立大學,校本部第一學年碩士生學雜費為2226盧比。
德里工學院為印度憲法規定的國家級學院類型,1961年由印度議會通過《工學院法》
而設立,2006-2007學年本科年學費2.7萬盧比。印度理學院(設在班加羅爾)是《印
度大學撥款委員會法》確認的享有大學的學術地位和特權的“准大學”類型,該校
只招收研究生,2006-2007學年碩士生年學費為4000盧比,但該校每個學生每月都享
受5000-10000盧比的獎學金,繳費也只是象征意義了。
收費政策規定細
《印度大學撥款委員會法》規定,享受政府撥款的大學不得超標准和超範圍收
費。印度各大學的法案及有關法令都規定了大學享有要求和收取學雜費和其他費用
的權力,使大學依法具有設立收費項目和制定收費標准的自主權。《尼赫魯大學法
》第5條第16款規定,學校有權“要求和收取學費和其他雜費”。《賈米亞大學法》
第6條第17款有同樣的規定。《馬哈拉施特拉邦大學法》第5條第27條規定,學校有
權“制定收費標准和項目,要求和收取學費和其他費用”。
為規範私立院校和不享受政府撥款學校的收費行為,1997年3月印度人力資源
開發部頒布了《關于實施高等和技術教育包括管理教育的私立和不享受撥款的教育
機構收費標准的規定》。規定明確要求《全國技術教育委員會法》認定的私立技術
教育院校包括開設研究生課程的管理學院、不享受政府撥款的大學附屬學院和《大
學撥款委員會法》認定的不享受政府撥款的“准大學”等3類教育機構應堅持正確
的辦學方向,要堅持教育非產業化、非營利性辦學宗旨和原則,不得亂收費和高
收費。
規定指出,私立技術教育院校和不享受政府撥款的大學附屬學院的收費標准
由邦一級委員會制定,“准大學”的收費標准由大學撥款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制
定。收費應包括學費和發展費。住宿和伙食按實際成本收取。學費應能回收教育
的實際成本,學費標准的測算要考慮以下方面:
滎教學和非教學人員的工資和補貼;滎行政管理支出;滎實驗室的維持費用
,包括消耗品;滎應急費用,包括審計費等;滎圖書期刊購置費用;滎校舍和其
他資產維護費用等。
收費標准一旦確定,應適用三年。有關委員會和學校應通過報紙向社會公布
收費項目和標准,對那些高收費和亂收費的學校將取消辦學資格。
扶持弱勢項目多
印度政府對處境不利群體學生特別是表列種性和表列部落學生制定了有關具
體的資助和扶持政策,不僅為他們保留22.5%的大學入學名額,還採取措施資助
處境不利群體學生上學。其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免除學費。有些學校
規定免除表列種性和表列部落學生的學費,如印度理學院和德里工學院。印度
新一屆政府上台後規定,家庭年收入低于20萬盧比的6所印度管理學院學生可獲
得財政資助,直至全額免除學費。
2.部分免除雜費。印度理學院規定,除全額免除表列種性和表列部落的學
費外,適當減免部分雜費,如醫務費,普通學生收150盧比,表列種性和表列部
落學生只收一半,雜費減免部分占普通學生雜費的10.7%。
3.免除住宿費。如果表列種性和表列部落學生沒有申請到獎學金,並且家
庭年收入低于7.5萬盧比,可免除住宿費。
4.獎學金。拉吉夫‧甘地國家研究獎學金計劃每年定向給予表列種性和表
列部落學生2000個研究獎學金名額。有些邦為到外邦上學的貧困生提供獎學金。
另外,各校還設有多種多樣的優異獎學金,盡管數額一般不大,但可激勵學生去
取得優異成績。
5.貸款。印度政府和印度儲備銀行及印度銀行聯合會聯合實施了“教育貸
款計劃”,以保証學習優異的貧困生不被剝奪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每個貧困生最
高可貸款75萬盧比,如果貸款不超過40萬盧比可享受一些優惠條件:無需繳納保
証金,利率不超過最高貸款利率的10.5%,畢業後有一年的寬限期,在5-7年內償
還完貸款,還貸利息可從以後個人所得稅中扣除。
其他落後階層(OtherBackwardClasses)學生的上學問題也受到政府的高度
關注。印度政府擬從2007-2008學年開始,在中央所屬高校為其他落後階層學生
保留27%的大學入學名額。2006年7月以維拉帕‧莫伊利為主席的監督委員會向
辛格總理提交了就實施該政策的師資和條件保障的中期報告。這樣,如果加上
為殘疾學生保留的3%入學名額,印度中央所屬高校52.5%的大學入學名額都將保
留給弱勢群體學生了。
收費政策顯問題
印度高校在教育收費上也存在一些問題。綜合性大學收費標准過低,長期
實行福利化高等教育。在政府撥款不足的條件下,這不利于高等教育的改革和
發展,不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一些學校如尼赫魯大學、國際大學、貝拿勒
斯大學等的學雜費占生均經常性成本的比例不足1%,繳費只是象征性的。就整
個印度高等教育來說,學雜費收入占全部事業費的比例從1949年獨立初期的30%
降到1992年的5%以下。印度大學撥款委員會曾任命普納亞委員會調查高等學校
辦學經費情況,該委員會建議在5到10年間大學自己的創收包括向學生收取的
各種費用占全部經常性支出的比例應從15%提高到25%。現在看來,實現這個目
標難度非常大。
市場化機制的引入使得一些學校出現高收費和亂收費的現象,由于經費緊
缺和市場化機制的引入,各校對自費生和外國留學生的收費漲幅較大,如德里
工學院外國留學生僅學費一項就達4000美元。在印度另一種類型的學校,6所
印度管理學院,學費高達40萬盧比。
收費結構失衡,學費在學雜費中的比重下降,形成雜費高于學費的倒挂局
面。如德里大學學費僅占全部學雜費的0.9%。由于學費標准被長期凍結,一些
學校則巧立名目,增加雜費項目和收入。還有些學校存在歧視性收費,邦內和
邦外學生標准不一致。
在印度,收費問題社會敏感度高,容易誘發社會不安定因素,提高收費標
准也容易傷害到弱勢群體。如何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是個需要研究
和探討的課題。(作者李建忠單位: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國際交流處)
--
關心社會的台北大學學生 歡迎加入台北大學青年社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專科
Univ_Taipei 大學Σ台北地區 師大/北大/陽明/輔大
NTPU 北大 Σ台北大學 合經/會計/經濟/財法/
NTPU-Campus 校園 Σ台北大學社團與校園 NTPUyouthCOM 社團 ◎青年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83.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