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平淡)
看板NCCU_SEED
標題Re: 那塊地跟林肯大郡的粗淺比較
時間Thu Jan 5 01:24:41 2006
※ 引述《Valera (my own odyssey)》之銘言:
: 就手上有的資料來看
: 那塊地沒有壓實 (是北二高興建時堆上去的廢土)
: 順向坡
: 坡度30%-45%之間
此應為該預定地之東側坡度
: (北市標準 55%禁建)
這是報告書上面的資料(55%禁建為全國標準)
但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
山坡地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開發建築。但穿過性之道路、通路或公共設施管溝,
經適當邊坡穩定之處理者,不在此限:
一、坡度陡峭者:所開發地區之原始地形應依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之分布狀態,區劃
成若干均質區。在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但區內最高點及最低點間之坡
度小於百分之十五,且區內不含顯著之獨立山頭或跨越主嶺線者,不在此限。
二、地質結構不良、地層破碎或順向坡有滑動之虞者:
(一)順向坡傾角大於二十度,且有自由端,基地面在最低潛在滑動面外側地區。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 地質: 砂岩
: 林肯大郡的
: 順向坡
: 坡度30度 (50%)
^^^^^^^^^這部分應以tan換算 坡度30度約為58%
: 地質: 砂岩
: 削山填谷 (林肯大郡的資料來自: 林肯大郡 山坡地議題網站)
: 這是我手邊有的資料
: 還有昨天跟某位 "專業人士" XDD討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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