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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eshelter (paleshelter) 看板: NTPUyouthCOM
標題: 轉貼 選民有拒絕爛蘋果的權利
時間: Mon Nov 3 04:36:52 2003
2003.11.03 中國時報
選民有拒絕爛蘋果的權利
◎陳文俊
選賢與能,古有明訓;實際選舉時,卻無異緣木求魚。問題出在政黨可以不管
政績、候選人可以不甚理想,都有執政或當選的機會。如二○○四年台灣總統選舉
,不管是基於候選人偏好,「肚子扁扁,還要選阿扁」;或是忠於政黨政治理念,
「投連宋,期待二次政黨輪替」;其實,一般選民心知肚明,「阿扁做不好,連宋
也投不下去」。萬般無奈,投票時選「比不爛」的蘋果而已。國家元首大位如此,
遑論其他公職的競逐。
投票行為有如消費行為。主婦買蘋果通常說成挑蘋果,挑蘋果是一攤攤挑,市
場只能賣好蘋果,就算只在一攤挑,也有機會挑「比好」的蘋果;但是,選候選人
通常只有唯一的一攤,在採取「比較多數當選」的選制者,萬一是一攤的爛蘋果,
選民就被迫只能選一個「比不爛」的蘋果。這種選制等於任令政黨平時不必培養人
才,執政也可以不必理會政績,並縱容政治人物可以不長進,反正選舉是「比不爛
」。
其實,把投票行為比喻為消費行為的「理性投票行為學派」,基本假定是「追
求選票最大化的政府」,它不是要候選人彼此「比不爛」,更不允許政黨不以政績
爭取選票。
再者,台灣的競選經費補貼,分政黨與候選人兩種。對政黨是以立委選舉為依據,
政黨得票數超過百分之五門檻者,補貼該政黨每票五十元,連續補貼三年,等於政
黨每獲一票補貼一百五十元。對候選人的補貼,從總統、北高市長、縣市長、鄉鎮
市長、村里長到立委、國大、省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民代表選舉,通通補貼。
單席次選區候選人達該選舉區當選票數的三分之一、複席次則是二分之一以上者,
每票補貼三十元。二○○○年總統選舉,政府補貼「陳呂」、「宋張」、「連蕭」
,一共是新台幣377,045,460元,以投票數12,786,671人計算,剛好每位選民每投
一票掏出29.49元。
好蘋果是應予補貼,一攤爛蘋果卻也要選民掏荷包;當選人補貼、落選人只要
得票超過選區吊車尾那個人的一半也補貼。到底有多少選民懂得這種競選經費補貼
辦法,他們果真知道立委每投一票,自己原已扁扁的荷包要少掉一百八十元了,其
他大大小小的選舉,每投一票都要少掉三十元?
蘋果攤不會兜售爛蘋果,民主選舉如何不再是一場「比不爛」的競爭?拒絕爛
蘋果只需三部曲。
首先,好比二○○四年總統選舉,選票上印製選民可以選擇的候選人選項,除了一
、阿扁,二、連宋,三、……外,還增列「十、以上皆非」。新增加「十、以上皆
非」的選項,讓選民在投票時,如果他們認為選票上的候選人都不盡理想,有拒絕
投選票上各組候選人的機會,而不是被迫一定得選一個「比不爛」的候選人。其次
,倘選舉結果,「十、以上皆非」選項超過百分之十、二十或三十,該次的選舉結
果不算,重選。最後,重新辦理選舉時,凡是第一次(上次)參選的候選人不得再
登記參選。重選的門檻與次數,交給「公投」這個萬靈丹決定。不過,還是具有法
源基礎的「公投」比較慎重,「諮詢性公投」說不定政黨與候選人不能接受。
拒絕爛蘋果的三部曲,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像採取「二輪投票」的選制,多少
就有這種精神和用意。但要靠立法者修法改制去實現,那也是難如登天,有識之士
必要親自下海從事另一場「反選舉」的民主運動,喚醒選民的良知良能,並共同作
出拒絕爛蘋果的投票行為。
「反選舉」的宗旨就是要告訴選民,選賢與能,選舉是挑好蘋果;而不是選爛
蘋果。一定要讓選民知道,不是票投得越多,就是越愛國、愛黨、愛候選人;而是
越從口袋拿出更多的錢,徒使政黨與候選人領得越多。因而,告訴選民,有好蘋果
才去選,選民有拒絕爛蘋果權利。下海的有識之士投身選舉時還必要登天詛咒,「
不接受當選、也不就任公職」。萬一選民認同你的「反選舉」訴求,投票支持你而
竟當選二○○四年總統時,千萬記住這個詛咒,不接受當選、也不就職,這才不失
民主運動家的風範。
催生「反選舉」聯盟,選民拒絕爛蘋果,台灣的政治才有明天。
(作者為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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