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p12:這位同學,我支持你的看法~218.174.169.185 04/13
我覺得學生真是何其無辜
台灣的人權觀念真是缺乏
連最高級的知識份子
都沒有基本的人權觀念
以為只要車子比較大.就可以為所欲為
同樣都是人啊
一個是在路上行走的人
一個是坐在車子裡的駕駛
難道就因為交通工具不同
人格就比較低級嗎
今天情況是一比一
如果現在是十個行人對上一個人一輛車
照理說
誰的等級比較高呢
絕對是行人比較多數吧
可是在台灣永遠是車子贏過路人
在台灣永遠都是肆強凌弱的觀念
連最高級的知識份子都是這樣一個德性
反觀在歐美國家駕駛的觀念絕對是行人優先
他們的觀念是你是一個人.我也是一個人
今天只是交通工具不同
但是人權跟身分是絕對相同的
如果發生車禍的話
倒楣的永遠是路人
所以當然是車子要讓行人啊
所以車子遇到斑馬線一定要停下來
車子使進住宅區車速絕對是超級慢(因為在住宅區肇事.絕對是車子倒楣)
所以更別惶論車子駛進校區
再換個角度
如果今天行人是校長
有誰敢叭他嗎
是不是因為今天是個學生
所以就可以叭他
如果校長今天罵髒話
有老師敢抗議記校長大過或是請他辭職嗎
在學校學生是交學費上課的
老師是領薪水上課的
照理說學生才是老闆不是嗎
學校的道路維修費也可能有一部分也是從學費來的不是嗎
出錢的最大
那照道理老師開車所行駛的路都是學生的財產之一不是嗎
為什麼學生不可以開車而老師可以開車
為什麼老師開車在我的路上不用收錢
而學生開車要收錢
今天你在我的路上叭我
還記我過
說不過去吧
在學校老師跟學生
對抗永遠是學生吃虧
最好是車子都不要進校區
或是停車場全部地下化
那就不會有衝突啦!!
唉....老師也曾經當過學生
難道換了位子腦袋也換了嗎
路見不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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