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yllis0624 (喔 我主耶穌...)》之銘言:
: ※ 引述《Rechtsanwalt (法律暗行御使)》之銘言:
: : 我是貓空judges,對於你們昨天晚上的表見,有以下幾
: : 點淺見,聽得進去的話不妨參考一下:
: : 第一、
: : 我是認為,你們應該把「兩大訴求的具體東西」寫出來,
: : 這樣學校就得回應、表示意見。不可能期待行政機關去
: : 幫你們把想法具體化。只有自己動手,才符合「效率」。
: 我們知道這點,所以在辦法上有作討論~
: 我們也辦了些座談想跟 學生討論
: 至於具體辦法
: 是不是可以像 提出學校版 學生會版 和我們的版本 這樣的方式
: 來討論
學校版「我認為」期待不可能!
學生會版你可問問會長,看他們有無意願。不過我的基本立場是:
學生法庭目前不可能!先讓法諮會力量壯大再說!
「如何壯大」我們正一步步進行。
提醒一下,昨天不知你們有沒注意:
你們學生法庭的概念和校長理解的其實不太一樣!
至於你們的版本如果出來,我會很樂意評釋。
: : 第二、
: : 任何公共議題的訴求,固然需要熱誠,但更需要專業素
: : 養支撐。在處理一個議題時,都應該徹底瞭解該議題背
: : 後牽涉的專業領域、背景知識及法律層面。至少,把相
: : 關法律規定都查清楚,確認訴求在現行法律體制下有無
: : 可能?有無違背牴觸,是很重要的。昨天研學會有人居
: : 然發言說:「現行大學法裡沒有授權學校訂定獎懲規定」
: : ,就是根本沒把法律弄清楚:
: : 第25- 1條 大學為確保學生學習效果,並建立學生行為
: : 規範,應訂定學則及獎懲規定,並報教育部備查。
: : 第三、
: : 你們請人來辦演講,內容都具深度水準,在這裡也標榜
: : 自己是學術性社團。那「採取行動」上是不是也應該有
: : 格調一點?製作標語尚稱創意,但老套港仔江湖片裡的
: : 橋段就可以不必了。
: 我們並沒有打亂座談進行的意思
: 我們一直有遵循座談前段大家所訂定的議事規則進行
: 至於在神明前做見證的部分
: 我覺得這是台灣民俗的一部分 就跟西方人上法院要按聖經一樣
沒有關係,所有行為都會有理由。這點「抗辯」也不錯,
我蠻喜歡!跟很多律師法庭上說詞很像。:)
: : 第四、
: : 我很欣賞你們對公共議題的關注與熱忱,但希望你們能
: : 發展出一套「有效、讓人真得覺得你們想做事、想建設
: : 的」處理問題方法。台灣需要的是想做事的人,但多得
: : 是作秀者和政客。我很衷心期盼所有學生的力量能有效
: : 整合,去改變教育行政裡的荒誕問題。
: : 請繼續努力,共勉之!
: 謝謝 一起努力吧!
請記得法律要弄清楚喔!~~
: : 順便一提,我已經寫信給校長,近期會跟他面談:會談
: : 上次懲戒的事件,也會談你們提出的學生法庭概念,還
: : 有談學生會法律諮詢服務委員會的架構與理念。如果你
: : 們有任何具體想法,有可以寫信給我,我會一併彙整所
: : 有資料。
: : 吳俊達(政大法研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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