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rum] 教育:沒有學生權 何必奢談教授治校
政治大學廣播電視所 碩一 陳庭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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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師長不再是一個保護學生的角色,不再是站在學生的立場,以循循善誘的方式
身體力行地進行學業、品德以及人格上的教導。反倒是以學校科層體制的規訓制
度,對學生進行不公平的審判,這樣的教授,以及同樣參與對陳姓同學審判的教
授們,我們還需要稱呼你們一聲老師嗎?對於這聲稱呼,你們是否會有愧於心呢
?在此一事件當中,學生與教授是站在一個不平等的位置上,林教授自可以高高
在上地以「不尊師重道」的大帽子扣在陳姓同學的頭上,但是否教授,以及懲戒
委員會的其他教授們,有沒有考慮到陳姓同學當時的行為是否是其個人就是不懂
禮數,不懂得尊敬師長,是天生就大逆不道?還是林教授在與陳姓同學爭道時,
是否在態度上或是行為上也無法讓陳姓同學有獲得尊重的感覺?今天不是罵了一
聲叭三小就代表陳姓同學就是錯誤比較大的一方,有時沒說粗話沒罵三字經並不
代表就是有理的,或許林教授在處理這樁糾紛上的過度反應也是影響陳姓同學情
緒激動的原因?這些前因後果,我們並未看到校方有任何詳細的調查動作,就以
大動作的兩小過做出對陳姓同學的懲戒,這樣的處理方式,是任何遭受處罰的人
都無法覺得心服的,更何況此項懲戒決議,是在教授與學生代表的參與人數不等
的情況下所做的決議,並且也缺乏陳姓同學對此事件的答辯,是一個單向式的校
園倫理權威對學生人權的踐踏。
今天學校似乎以一種家長式的權威機構自居,認為學生是其管束規訓的對象,教
授對於學生所做的任何處置,自然是已經考慮到寬大為懷、希望學生改過向善,
似乎是讓學生學到「教訓」了。這些我想都是學校的自以為是,我想我們學到的
,卻是看到校方權力的肥大化,對於學生的權力視若無睹,以及對於學生地位的
貶抑壓制。學生與教授原本應該是校園運作的實踐主體,兩者在大學這個場域當
中應當是處於平等地位的,在規範的議定和觀念的溝通上,甚至政策的執行的決
定力上,學生也應該具有和教授集團平等的地位和力量,但是在此一事件中,學
務長對聯合報記者所說的:「該名學生的行為真的是這幾年來少見的惡劣,與大
家對於政大學生的期待有落差」。這所謂的「大家」指的是哪位?敝人認為,這
不過是教授間對於學生的「父權意識」無限上綱罷了,教授們舉著「校園倫理」
的大旗以兩小過一大過的過度動作對學生殺雞儆猴,是否是要對全校學生說明,
教授永遠是對的,學生永遠鬥不過教授?
父權意識是一種單向的倫理權威,單向的倫理權威意識下的校園倫理要求對絕對
權威的盲從,而非對真理的探求,是對人性與人權的徹底扭曲,大學校園原本應
該是教授與學生之間為追求學術智識與探求人性真理而存在的場域,教授與學生
之間應該是教學相長的學術伙伴,兩者間的地位原本應該是平等而互相扶持的,
但是今天的校園內部矛盾已經顯現,過往教授因為傳統的尊師重道的道統所獲得
的特權,今日反倒變本加厲成為威壓學生的體制暴力,學生的聲音在整個校園行
政體系中被消解抹滅,我們無從知道真相為何,唯一的真相則是校方的單一說法
,在校園當中,學生如同受到歧視的二等公民,我們雖然也是構成大學的主體之
一,卻無法享有我們作為一個社會公民的基本人權,也戳破了校方的美麗謊言,
原來我們做為大學中的一份子,我們是不平等的一方,是不被尊重的一方。在行
政官僚、教授、學生這三者當中,學生永遠是學術金字塔底下的被壓迫者,而非
與教授們共同追求大學理念的生命共同體。
政大一向以人文學術的重鎮自居,但是在學術人文以及學生權力校園自主上,卻
是黨校陰魂不散,只見行政官僚體系的顢頇與自我感覺良,何時學生才能真正與
其理想中大學內的位置相符?我認為,不公平的審判是無效的,也是缺乏正義的
,無論是陳姓同學有罪無罪,必須是經過學生以及教授人數相等的校園法庭的審
理,以及讓陳姓同學能夠享有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公民所能夠具備的答辯權力,大
學原本就是追求真理的所在,我們願意並且向法律負責,但是請先廢除一切違背
正義原則和缺乏適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校規不應該只是用來懲戒學生的刑具,在
兩造雙方處在一個不平等位階上的現況下,我們學生是被歧視的一方,我們要爭
取制度的正義,而非校方行政體系家長主義式的憐憫如果沒有學生權,教授治校
不過只是另一個權力團體對校園的的獨裁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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