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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ewsTalks 看板] 作者: lihpao ( 《台灣立報》) 看板: NewsTalks 標題: [立報]教授違規未受罰學生怒吼:不公平 時間: Wed Apr 13 18:44:15 2005 05/04/13 教授違規未受罰學生怒吼:不公平 【記者曾美惠台北報導】政大學生與該校教授在校內發生人車爭道、 進而口角的「路權」事件,越演越烈。昨天學校召開獎懲會討論是否 對學生辱罵教授一事做出懲處,學生團體也在校園中連署,要求教授 應先按喇叭道歉,也要求校方應調查教授責任,並進行適當處分。 根據與陳姓同學相當友好的俄文系楊同學表示,今年1月底,政大社 會系四年級陳姓學生於晚餐時間,走在校園中,因為人行道上相當多 人,因此他行走在車道靠近人行道的邊緣。這時開車在後面的教授對 他按喇叭,陳同學對同行的同學抱怨,並說出「叭三小」等字眼,結 果被同在車上的民族系林姓教授(喇叭不是林姓教授按的)聽見,下 車理論,陳同學表示不是罵老師,但林姓教授與其爭論一個多小時, 後來還找來校警與校外警察協助處理。 後來陳同學透過各種方式,包括委託系主任出面,希望向林教授當面 道歉,不過遭到拒絕。在發現自己因此被記2個小過之後,氣憤地上 政大的BBS站(貓空站grumble版)留言,文章中出現「X你娘」 等辱罵老師的字眼,結果被校方發現,轉告林姓教授,這時,「不平 人士」要求學校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再記學生一個大過。 此事在政大校園引起學生不滿,政大研究生學會總幹事、俄羅斯研究 所研究生陳書涵表示,如果學生有錯該罰,那麼在「禁鳴喇叭」、「禮 讓行人」的校園中,老師按喇叭是否也應受到譴責?林姓教授應該對 他漠視行人路權一事道歉。 學生:校園內權力不對等 陳書涵也表示,此事突顯大學校園內權力不對等的嚴重性,老師對於 犯錯的學生,可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處罰學生,但學生對於犯錯的老 師,卻一點辦法也沒有。而且在15到19名的學生獎懲委員會成員中 ,學生代表只有2名,因此他們主張學校應該廢除現行教師懲戒學生 的「學生獎懲制度」,設立學生自治的「學生法庭」,由學生自行討論 、決議學生獎懲事宜。 陳書涵指出,國外許多大學已經廢除校規,大多強調學生自治,既然 國外大學生有此能力,校方應該相信政大學生不比別人差,一定也可 以做到很好。 為了讓校方重視學生意見,政大種子學社及政大研究生學會昨天在校 園中召開記者會,並展開連署,希望校方重視學生權益,現場吸引超 過350名學生連署,並輪流上台發表意見。 參加連署的政大中山所教授隋杜卿表示,他不贊成用任何不當言詞表 達意見,不過對於學生的訴求,他完全支持,他也呼籲支持學生的老 師與支持校方的老師都站出來,對此事公開辯論。 聲援學生的老師:公開辯論 隨杜卿說,學校的路權應為公共財,應該屬於「所有行人」,不光是 學生,只要是行人都應該被尊重。所有車輛進入校園都應管制,因為 車輛得以進入校園是因獲得特許,是行人給予他們權利,但不能視為 這就是一種基本的權利。 不過學校也有老師私下表示,老師雖然不應在學校按喇叭,但學生辱 罵老師就不對。他說,學生記過有其救濟管道,應該提書申訴,而不 是在網路上辱罵師長。 對於設立學生法庭一事,該名老師表示,必須先確定如何設立學生法 庭,也要確定上學生法庭的學生具有足夠的法律基礎,現在遇到這樣 的事,學生應該回歸到法律層面處理,因為這就是最好的學習。 應用數學系白同學表示,教授在學校內按喇叭就是不對,為何學生有 錯,老師卻不用對他的錯誤道歉,雙方既然都有責任,就應該針對自 己的錯負責,出面說明。 外交系林同學表示,學校應該以學生為主體,行政體系是用以協助同 學,不是用來操控學生。而目前國內許多學校都以設立學生法庭,也 運作相當好,沒有理由政大不能設立,目前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 人數過少,根本只有橡皮圖章的功能,學生的意見完全不具影響力, 雖然學校總是說學生在法律等相關知識不足,不准許設立「學生法庭 」,但「應該是先做了之後再說吧!」不能總是以這些理由阻止。 靜態連結》》http://0rz.net/100hM 來信》》johann@lihpao.com 網站》》http://www.lihpao.com/ 授權》》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