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急先鋒-----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一九九四年秋天,一群承襲一九八八年律師文聯團以來的改革派律師,在官方成立司法改革
委員會之後,深切體認到司法改革力量正如其他任何一種改革一樣,必須是由下而上的、持續的
、行動的、民間的推力,才足以使得改革的夢想成為事實。這股力量,成為了日後台灣司法界,
一股強而有力的清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正義力量集結出發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備處正式成立,所有參與成員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辦公室寄住在律師們的事務所中,以節省包括水電、影印、紙張等等所有日常性開銷,每位參
與者不論大小事一律包辦。創業維艱,只為了創辦一個為了改革司法的長期性社團。
在台灣,成立基金會必須先準備一千萬的基金會資產,且不得任意動用,才得以申請成為立
案的基金會。為了達到一千萬的門檻,創辦司改會的一群律師,同時奉獻他們的精力和金錢,更
同時努力募款和宣揚他們的理念。
歷經兩年,募足了一千萬,也凝聚了來自於律師、學界、法官、檢察官、民意代表等對司法
改革懷抱熱忱的力量。一九九七年五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正式完成財團法人登記。
正義力量,於此集結出發。
司法信用破產?
根據一項調查,台灣人民,對台灣的司法具有信心的,不到五成。
法律,原應是社會人民的正義防線。如今卻被自己的人民,投下過半數的不信任票。台灣的
司法,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在司改會裡,流傳著一則笑話。
「在日本,你去路上隨便問一個人,問他法官會不會貪污?他一定會叫你去精神病院檢查,
看你是不是『頭殼壞去』!
在台灣,你去路上隨便問一個人,問他法官會不會貪污?他一定也會叫你去精神病院檢查,
看你是不是『頭殼壞去』!
在日本,會以為法官貪污的,大概精神有問題!
在台灣,會認為法官不貪污的,一定是個瘋子!」
「律師上次去日本訪問的時候。」司改會執行長王時思說:「日本人對我們會懷疑法官貪污
的想法,覺得很可笑。因為在日本,法官的廉潔,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容懷疑!」
「他們還告訴我們,前一陣子的日本媒體上,因為傳出了一位檢察官的出入不正當場所的新
聞,沒有多久那位檢察官就切腹自殺了,他們的社會壓力可見一斑!」
操守,是作為一個國家司法人員的最基本要求。我國的法律,多承繼於德國、日本等大陸法
系的國家。然而,日本能,我們不能?
「這是人的問題、文化的問題。」王時思語重心長的說。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
台灣司法體制的不健全,政治環境的惡劣,加上民眾極貧乏的法律觀念,讓人民普遍的認為
「法院如衙門」。在深不可測的司法制度下,一般人為求自保,也只好無奈的信仰「有錢能使鬼
推磨」的送紅包文化,拜託律師擔任「白手套」的中間人。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昧著良心的律師送錢來,就有黑心的法官敢收。因為害群之馬
,司法公正的形象蒙塵,「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臭名,因而長期的烙印在台灣的司法上。
「假如要問台灣的法官有誰在收錢,有些法官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因為清廉的法官平常忙著
審理案件,很少會過問其他法官的事,也看不到別的法官收錢。律師也是一樣,同行之間其實
不太往來,所以律師之間也很少知道誰會送紅包。」王時思說。
清者自清。台灣仍有許多努力不懈,奉公守法的司法工作者,秉持良心,克盡職責。
「可是律師卻很清楚,那個法官會收錢;法官也很清楚,那個律師會賄賂。」雖然同行不相
近,但對於彼此「交易」對象的底細,卻十分清楚。在看不見的檯面下,司法貪瀆的共犯體系
,儼然成形。
初生之犢不畏虎?
我國目前的訴訟程序採三級三審制。其中,地方法院遍佈各縣及直轄市、省轄市,法官所需
的人數最多。因此,絕大多數通過司法官考試,歷經司訓所訓練的年輕法官,往往初出茅廬,就
必須在各地的地方法院獨當一面。伸張正義,打抱不平,是許多法律人的懷抱和理想。許多二十
幾歲的新科法官,憑藉著年輕的正義感,坐上法官的席位,發揮所學,認真審案。因為這群法官
新鮮人,使我國的三級法院中,地院法官的平均年齡最小,但貪污腐化的程度也最少。
但隨著法官的年輕化,也透露出審理品質另一面的隱憂。
我國法官的養成,絕大多數是來自大學法律科系的學生,通過司法官考試產生的高級知識份
子。這些從小歷經各種考試,在眾人的智力競爭中脫穎而出的好學生,對法律條文的熟悉,法律
見解的詮釋,素質上絕對是極為優秀的。不過,也正因為長期浸淫在法學中,使許多年輕法官的
人生歷練和社會經驗相對的缺乏。在複雜的真實案件裡,就很難斷明是非。
我國的法官制度設計上,將經過一年半司訓所結業的法官列為「候補法官」,候補期定為五
年。理論上後補法官是不應該辦案的,但由於我國地方基層法官不足,迫使有些候補法官僅過了
一年,甚至只有半年的時間,就要獨立辦案。讓部分未脫學生樣,且經驗不足的法官匆促上陣,
招致「奶嘴法官」之譏。
劣幣驅逐良幣
會讓經驗不足的法官辦案,除了我國選任法官制度面的不健全之外,法官工作環境的惡劣,
亦是讓法官人才大量流失的主因之一。
現今各地的地方法院,每一位法官的工作量都相當沉重。從制度面而言,我國法院目前幾乎
都是用「分割審理」的方式在辦案,也就是將一個案件分成好幾次來審理,因此,在法院的「庭
期表」上,會看到一位法官,必須在一個上午內,處理十幾件案子;而通常一位法官,一個月的
平均案量近一百件,使得加班熬夜,幾乎成為每天必然的功課。在責任沉重、心力交瘁的情況下
,許多法官往往認真工作幾年後,健康也亮起了紅燈。
超乎常人的工作量,縱然再有心的法官,也只能感嘆「心有餘而力不從」!
檢察官的工作份量也不下於法官,且因工作需要,出入於危險的犯罪場所或慘不忍睹的命案
現場,所承擔的心理壓力,更甚於一般人的想像。
現實環境的惡劣,使得少數司法官的正義和良知,打了折扣。
辦案的草率、判決的粗糙、對當事人的態度惡劣、將開庭視為儀式化的虛應故事,這些長期
被民眾所詬病的司法弊病,其實只是併發症,而不是病因。
當我們看到年輕法官審案的生澀,當我們看到許多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當我們看到不負責
的法官竟能夠輕鬆度日領薪水時。其實,這已經不是個人的問題了!
會不會有那麼一天:基層優秀人才呈現真空,司法界徒剩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淘汰現象呢?那
台灣人又要到那裡去求所謂的公平正義呢?
所幸的是,仍有許許多多的司法官,堅守崗位、克盡職守。
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儘管司法問題積弊已久,然而,民間對司法改革的呼聲,卻也越來越高漲。而司改會秉持著
民意的支持,以及對法律的信心,相繼的推動了許多的活動。
現在司改會的工作項目,可分為「立法研究」、「監督評鑑」、「教育推廣」、「個案追蹤
」四大類。
在「立法研究」的部分,司改會針對重大議題進行研討,進而擬定法文,推動立法,日前提
出的「司法改革藍圖」,便是最根本的司法改革綱領。另外包括司法預算獨立入憲、刑事訴訟法
修正、組織犯罪條例、行政訴訟法、訴願法、行政法院組織法等,皆經由司改會的推動下通過;
而已經在立法院等待審查有法官法、檢察署法。同時在研擬討論中的有法律扶助基本法、律師法
、警察法等。
從民國八十五年起,每年司改會皆公布「法官評鑑」及「法庭觀察」兩大活動的結果。目的
是透過觀察、紀錄來監督法院進步的動態,並提出第一手的觀察建言;並且同時也透過法官評鑑
來督促司法院建立整個評鑑制度的方式,希望法官也能有一個監督淘汰的機制。這是屬於司改會
「監督評鑑」的工作項目。
而所謂的「教育推廣」,是指司改會在司法改革理念的傳播工作,希望司改的力量可以散布
傳播到社會的每一處,讓社會大眾了解,台灣司法環境的困境,與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從各校園
的巡迴演講、定期舉辦學生營隊,以及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合作的「種籽教師法庭一日遊」活動
,在在顯見司改會在理念推廣上的用心經營。
「個案追蹤」的工作,可以說是與人民關係最密切的。在司改會成立之初,很多不諳法律、
或對台灣司法沒有信心的當事人,便大量湧入求助於司改會。面對不斷湧進的個案,資源有限的
司改會並無法一一解決;此外,為避免其他的律師同業,對於司改會有「招徠顧客」的質疑,司
改會於今已婉拒了個案的委託。不過,藉由以往個案的累積、彙整、類型化之後,再針對個案中
的普遍性問題推動改革方式,以「由個案到通案」的方式,發展出解決程序實務上面臨的司法弊
端,並期藉此務實的面對各類司法個案中的所有問題。
台灣司法現青天
台灣,在經濟上,已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在政治上,亦是一自由民主的國家。但相較於經
濟和政治上的成就,對於一個已開發的民主國家而言,台灣的司法環境,卻仍待你我的努力,讓
它更真正成為公平、正義,和人權的現代司法。儘管司改問題千頭萬緒,法律條文也非容易理解
。但我們一樣可以為司法改革盡力,只要我們有心。相信台灣司法,終現青天!
附錄:司改會歡迎所有想一同參與司法改革的同學,不論你是不是法律系的同學,只要你有興趣,可
參考所附錄的方式,與司改會聯絡。
採訪/陳震宇 郭凱迪 整理、撰文/陳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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