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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LSRS 看板] 作者: Delune (八方遊弋 行者無疆) 看板: ILSRS 標題: 安樂死 時間: Sun Apr 14 17:15:47 2002 全球第一 荷蘭安樂死法律生效 閻紀宇/綜合荷蘭阿姆斯特丹一日報導 (90.4.2 中國時報) 荷蘭備受國際爭議與矚目的安樂死與協助自殺法律,今天起正式生效,使荷蘭成為全 世界第一個讓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過去卅年來,荷蘭醫師協助病人安樂死雖然違反刑法,但只要嚴格遵循國會訂定的準 則就不會遭到起訴。不過今後這類醫療行為將完全納入法律規範。 荷蘭政府強調,新法律絕不等於授予荷蘭醫師「殺人執照」,其中對病人的狀況與意 願、安樂死程序、醫病關係均做了極嚴格的規範。病人的痛苦必須是無法忍受、無法治療 ,至於「厭倦生命」則被排除在外。病人必須自動提出結束生命的要求,而且要諮詢另一 位醫師的意見。 這項全名為「應病人要求終結生命與協助自殺法」的法律,是分別在前年十一月與去 年四月,於荷蘭國會眾議院與參議院通過。雖然荷蘭國內宗教團體與政黨仍持反對態度, 然而安樂死法律支持者認為應該更進一步,立法允許醫師給予雖未至病入膏肓但「厭倦生 命」的病患藥物,以協助其自殺,相關團體將利用五月十五日的全國大選鼓吹其主張。 至於國際社會擔心來自外國的「安樂死遊客」會大批湧入荷蘭,尋求終結生命,規避 本國法律規範。荷蘭當局對此表示,安樂死法律規定醫師與病人需有深厚的醫病關係,應 可化解這方面的疑慮。 荷蘭鄰國法國、比利時等國已有意跟進,但批評亦紛至沓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去 年六月發出警告,質疑荷蘭的醫療司法體系未必能完全保障病患做決定時免於外來的壓力 。對於十二歲至十六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在父母親的同意下選擇安樂死,人權委員會尤其 不以為然。 目前最積極效法荷蘭的國家是國情相近的比利時,其國會參議院在去年十月廿六日通 過類似的安樂死法案,但尚待送眾議院批准。根據一項調查報告,比利時有十分之一的死 亡案例是安樂死或醫師協助自殺。法國衛生部長庫希納去年表示,他將援引荷蘭的先例, 敦促國會通過類似法案。庫希納是一九九九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無國界醫師組織」的創 辦人,他坦承自己曾在越南、黎巴嫩等地為病患執行安樂死。 英國對協助自殺的求刑最高達十四年,但一名頸部以下全身癱瘓、要求醫師關掉呼吸 器的B女士,上個月在法院中勝訴,意義重大。另一位罹患嚴重運動神經元疾病的普麗提 女士,向法院爭取讓丈夫協助她自殺被駁回之後轉而向歐洲人權法院求助,命運未卜。在 德國方面,由於納粹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曾殘害無數身心障礙國民,因此民眾對安樂死 聞之色變,至今反對聲浪仍居高不下。 澳洲的北領地省曾在一九九六年通過安樂死法律,但九個月後該項法律又遭推翻。不 過最近澳洲有一位癌症末期的柯麗克女士,正積極爭取選擇安樂死的權力。類似案例日後 勢將層出不窮,讓各國政府面臨兩難抉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0.145.61 -- 滴翠飛紅香風撲面,醉春色冉冉露笑顏。 煩華盛世浮生迷戀,夜未濃綿綿夢魂牽 幾番風雨千般熬煎,多少愁裊裊化塵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4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