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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的論證有一個是用金律去做推論 即 己之所欲施之於人 所以站在病人的角度 病人把"死亡"之欲的念頭交給醫生 而醫生接收了這個念頭之後要為病人結束生命 但這裡出了一個問題 就是 醫生的念頭呢? 醫生也有他的道德情感跟道德律則吧 而且一般人認為的醫生是要救人的 怎可殺人呢? 即使是加工自殺還是有違醫生之職志啊... 到此 兩個主體的情感與道德原則是牴觸的 而醫生也應該將他的欲求交給病人吧 即 我的職責是救人所以我不能殺你 然後安樂死的論證就出現漏洞了 因為 根據上述 金律只是一個函數 f(x) 我們只要在x的地方代換我們希望証成的東西的要素 就可以將理論導到我們要的方向去 所以要解決的不是f() 而是那個要代入的數x x的挑選應該以誰為優位 或是說 x可被填入應該有怎樣的判準 要安樂死的是病人 但是醫生也是安樂死的一部份 我們可以因為死亡的主要面對者 而忽略掉幫助死亡的那個執行者嗎? 如果是這樣 又會導致怎樣的問題呢? -- 滴翠飛紅香風撲面,醉春色冉冉露笑顏。 煩華盛世浮生迷戀,夜未濃綿綿夢魂牽 幾番風雨千般熬煎,多少愁裊裊化塵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