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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icy3 (坍塌)》之銘言: : 本來很想幫忙星期四一早的快閃行動 : 我們正在遭受青年貧窮化的問題 : 然而這行動真正有意義嗎? : 對於"結婚"這種儀式性的行為有些唾棄 : 如果只是要複製社會上既有的"男"與"女" : 主流價值觀 : 男大當婚 : 女大當嫁 : 這種態度 : 對我而言是比較關切的問題 : 當然 : 這難免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 : 為什麼我們不去反抗結婚這種部落社會的儀式呢? 我說說我的想法。 同樣一個東西,或是制度, 它不必然地是解放或者是束縛, 當它賦與人更大更自由的可能性,就是解放, 而反過來當它壓縮了人的自由及可能性時,就是束縛。 以婚姻而言, 對於不想結婚而被迫要結婚的人來說, 它當然是種壓迫; 可是對於想結婚而不能結婚的人來說, 壓迫反而是存在於使他們不能結婚的社會條件中。 進一步來說, 婚姻或家庭也不必然只是多餘責任的課與, 以家暴法保護令的擴大適用為例, 將同居人視同具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來規範, 其實是增加了關係中的平等性, 還有財產制的規範等等, 這些都是以"法入家門"的方式,藉著對婚姻關係的法制化, 來鬥爭傳統價值觀的壓迫。 另一方面,對於家庭的全面否認, 有的時候是資本主義下,那種原子式的個人主義的結果, ("部落社會"必然劣於資本主義社會?) 這種思想傾向否定人的社會連帶,但那些連帶是實存的, 否定這些連帶的結果,反而是使個人更疏離更空虛, 更易被商品等等體系所整編,結果也沒有什麼自由可言。 我們可以做的是,豐富及多元化家庭可能的內涵, 像是同性戀婚姻,或是非血緣關係者的家庭式組合, 還有增加個人在其中的主動性,特別是原本屬於弱勢者的女性, 而主動性當然也包括形成婚姻的主動性囉, 即想結婚的可以順利結婚,不想結婚的也可以理直氣壯不婚。 當然,我不能否認,在某些情況下, 讓年輕人叫嚷"我要結婚",會有"正當化婚姻"的情況, 然而觀察現今台灣的社會情勢, 我認為對不婚的歧視已經淡化, 相對更嚴重起來的, 反而是促使年輕人無法選擇自立家庭的經濟條件問題。 所以我認為,用婚姻這個面向來呈現青年貧窮化, 應該是還可以接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