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憲老師:
據說我們送了逾時的場地申請,讓您很困擾
對此我也很抱歉
因為最近的一次不是我送去的
因此我的認知是,那張場地申請同時包含逾期的和未來的日期
並不只有逾期的,因為是同一個場地,又節省紙張之故
所以印在同一張,並寫成同一個活動計畫表一起送
如果我們竟然送了過去的日期讓你們簽,請當場糾正我們沒關係
因為沒有人會需要在過去用場地,我們都是未來要用
這又牽涉到另一件事
學校網路上的場地申請,大部分都可以在使用前一天就去申請
但是活動計畫卻非得七天前送不可
意思是說,假設社團某天突然發現社課講師改期,三天後就要借到一場地
但是學校系統允許我們借了,卻會被課活組那邊檔下來嗎
電腦反而比人事更有彈性嗎
上次我們使用資訊教室的情形就是這樣
老師您是說沒辦法辦,但還是幫我們蓋了章
活動計畫我們領回,場地依舊可以用
那麼下次又有突然需要場地的狀況該如何
不該相信系統,有借到不算,你們不許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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