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輔導老師
請協助通知各社團
俊民敬託
各位社團負責人:您們好
財團法人中租企業青年暨少年展望基金會開始接受94年度第2學期「中租愛心行動」社團贊助申請,申請辦法如下,請參閱。
課外活動組
中租愛心行動社團補助辦法
宗旨 第一條 為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社團,發揮愛心、關懷社會、積極參與,並配合本會成立宗旨舉辦各項社會服務性活動,特定本辦法。
贊助對象
第二條
申請本補助辦法之學生社團專案,以社會服務類活動為主,並能透過活動直接嘉惠青、少年及學童。
申請方式 第三條 本補助辦法每學期補助一次,每社團以一件方案為限,共計補助社團方案十件。
第四條 學生社團方案申請補助,請於每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前與九月一日至十月三十日前提出活動企劃書。
第五條 申請活動贊助及必備文件,如下:
一、 活動贊助申請表(須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主管及社團指導老師填寫意見)。
二、 社團組織章程。
三、 活動企劃書。
上述文件依序裝訂,一式三份。若有填寫不實或資料不全,本會均不受理。申請案件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相關表格請自行下載,網址:http://www.chailease.org.tw )。
申請程序
第六條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檢附必備文件於截止日(郵戳為憑)前,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會,並於信件封面註明申請「中租愛心行動」社團贊助。
公佈方式
第七條
本會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學校及得獎社團負責人,並於本基金會網站公佈獲選社團及活動名單。
審核標準 第八條 活動目標與對象:
方案之活動目標是否明確可行,並與本會協助偏遠地區弱勢學童之目標相符。
第九條 活動內容與設計:
活動設計是否活潑具創意,並能引發學齡兒童學習之興趣;方案規劃是否具可行性,內容是否符合服務對象之需求。
第十條 活動持續性:
方案是否可持續推行並具有發展性。
第十一條 預期效果:
方案設計之內容是否與活動目標相符、其預期之目標達成率、能否對服務對象之生活或學習上產生助益。
第十二條 活動經費編列:
經費編列項目及額度是否符合實際需求且合理。
成果報告 第十三條 獲選之社團方案應如期舉行,且於活動結束一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書,並檢附活動照片與電子檔及相關費用之收據(須於背面詳列品項),送交本會留存並作為成果展現使用。
第十四條 受贊助之社團若非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未能依期執行活動且未提出說明者,或未於活動結束一個月內,提交活動成果報告書,本會得自動停止贊助該社團一年內之各項申請案。
經費撥付
第十五條
獲選本會中租愛心行動之贊助社團,於申請案審查通過後,本會將預先撥付活動贊助款。
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獲選社團於活動辦理時,須將「財團法人中租企業青年暨少年展望基金會」全銜,於各項相關計劃資料及宣傳品(學員手冊、文宣海報、旗幟、T恤、背版及網站)中列名為「贊助單位」,並於活動場地明顯處懸掛本基金會之旗幟與圖章,以資識別。
第十七條 本辦法奉核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