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UNT-FA 看板]
作者: figo0710 (:))))))))괩 看板: UNT-FA
標題: [公告] 合約書...
時間: Wed May 26 04:07:27 2004
雞腿 我沒有你的msn
我把文賢給我的合約 修改了一下
我po上來 你看有沒有問題
你先趕快去簽 比較好
我想 其他對 應該能理解 我門很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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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 你最好給我你的e-mail 我就直接把這個的電子檔傳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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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校 請也提出是否還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我希望雞腿可以再本週五 簽約完畢
想新加入的球隊 也可以把這個視為參考
因為 下屆 我想不會有太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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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BRO(茵寶)大學五校聯賽首賽組織章程(合約書)
第一章 總則
1. 本章程依據「UMBRO(茵寶)北區大學五校聯賽首賽」相關規定訂定之。
2. 本聯賽之宗旨為推廣足球運動,並逐步組織串聯北區所有大學院校足球校隊,
組織完整足球運動聯賽,並以向全台各大學院校拓展聯盟規模行之。
第二章 會員
1. 凡五校內所有已登錄之參賽球員及其後新加入球員一律具本聯賽會員資格。
2. 本聯賽會員具有一切參賽與相關茵寶商品消費優惠之權利。
3. 本聯賽會員有遵守本聯賽會章與決議案及繳交保證金之義務。
第三章 組織架構與活動內容說明
1. 活動名稱-UMBRO(茵寶)北區大學五校聯賽首賽
2. 主辦單位-台灣UMBRO(茵寶)、台北醫學大學
3. 協辦單位-麗台運動報、足球主義月刊
4. 參賽單位-政治大學、台北大學、台北醫學大學、陽明醫學大學、東吳大學
5. 賽程安排-93年4月~93年6月(附件1)同20場比賽,每場上下半時各40 分鐘,得以替換5名球員。其餘規則儘量依國際11人制足球規則行之。
6. 賽事場地-
(1) 聯賽-五校足球場(附件2)。
7. 賽程規劃
(1) 聯賽-各校隊與對手主客場各交手一次,合計共20場次
第四章 組織及職權:本聯盟依活動工作與義務分配,分配如下:
1. 茵寶工作組
(1) 負責所有球員茵寶球衣裝備之準備。(費用由參賽球員部份負擔)
(2) 擬定聯賽比賽內容之相關規定與罰則;各參賽球隊代表認同並共同維護。
(3) 負責賽程中各裁判組之協調與指派。
(4) 媒體聯絡與採訪報導文件之提供。
(5) 所有會員資料建檔與會員卡製做。
(6) 負責所有比賽用球之提供與準備。
(7) 負責聯賽基金之管理。
(8) 聯賽成績總結後頒發獎盃、獎金與退還參賽保證金.。
(保證金將雙倍退還)
(9) 新賽季參與球隊之評估。
2. 聯賽總召: 聯賽總召由各校代表互選推派,本03/04賽季由台北醫學大學擔任之。
(1) 做為五校代表人,與茵寶做整個聯賽決策性事務協調。
(2) 各次全員大會會議紀錄,並整理公布後建檔。
(3) 對各校代表之聯絡。
(4) 各隊若有臨時狀況等情事,由各校代表協調之或召開臨時會議。
(5) 新賽季參與球隊之評估。
3. 聯賽賽務組:本03/04賽季由政治大學代表擔任之。
(1) 負責所有賽程之安排與場地借用協調。
(2) 賽程若因突發狀況而需改變,需即時協調補賽賽程與比賽場地。
4. 校隊代表:即為各校隊隊長擔任之。
(1) 代表各隊隊員參與行政會議。
(2) 負責主場比賽之場地劃線事宜。
(3) 每場比賽指定紀錄人員並據實依標準格式紀錄並回報茵寶工作人員。
(4) 每場比賽給予茵寶各校工作人員必要之場務相互協助。
(5) 每場比賽結束後立即與茵寶工作人員召開檢討會議。
(6) 代為向各位隊員收取聯賽球衣款項並於聯賽結束前繳付完畢。
(7) 新賽季參與球隊之評估。
5. 各隊文宣公關組
(1) 負責所有校內宣傳工作。(台灣茵寶提供DM印製)
(2) 校隊所有相關書面與電子資料提供。
(3) 依UMBRO要求,隨時提供相關資料給採訪媒體。
第五章 相關規定
1. 本聯賽採積分制-勝3分、平1分、負0分。
10輪賽程後積分最高即為本屆聯賽冠軍。
2. 當場比賽參賽球隊需提供2名人員協助UMBRO工作人員協助現場所有行政工作。
本條得視現場情況隨時另增加徵召人數,各隊需全力互助。
3. 各球隊積極召募新人,但新球員需至少於向UMBRO登錄10天後始得出賽。
4. 球隊需成立文宣公關組,負責校內宣傳事宜,並同時將已宣傳文字或海報存檔或拍照備查。
5. 本聯賽參與球隊一律需穿著UMBRO球衣始得出賽。
6. 善加利用UMBRO會員卡,並鼓勵著UMBRO球具出賽。
7. 賽前工作
(1) 各球隊需在比賽前二天即繳交出賽20人名單。
(2) 主場球隊於開賽前完成場地畫線工作。
(3) 比賽開始前將UMBRO廣告看版或掛旗佈置完成。
8. 賽事部份
(1) 上下半場各40分鐘,中場休息15分鐘。
(2) 每場比賽得替換5名選手,下場後不得再上場。
(3) 球員於比賽中一律服從裁判指示,若有異議於賽後書面或口頭向
UMBRO公司反映。
(4) 比賽中若遭裁判罰兩張黃牌即自動變成紅牌,立即退場。
且不得補充場上球員。
(5) 同球員不同賽事間若累積三張黃牌則禁賽一場;直接紅牌禁賽二場。
(6) 賽事結束當天,記錄員需立即將賽果於當日18:00前將記錄傳真
或電郵給UMBRO。(FAX : 8990-1860
(7) 一切規則依照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最新賽事規則
第六章 罰則:
1. 球隊無故缺席任何一場比賽,保證金扣除一半。若第二度缺席,即扣除所有保證
金。並於新賽季剔除其與會資格。
2. 球隊隊員若於比賽前中後出現嚴重暴力行為,第一次保證金扣除一半。若第二
度發生類似事件,即扣除所有保證金。並於新賽季剔除其與會資格。
3. 任何一場比賽若無法出席比賽法定人數(7人),即視同缺席比賽,罰則同
第一條之規範
4. 主隊若未能於開賽前完成畫線工作,第一次即扣除參賽保證金NT1,000,依此類
推至扣除完畢。
5. 球隊若未能於比賽當日將賽果紀錄依規定時間交與茵寶工作人員而導致媒體
延誤報導,第一次即扣除參賽保證金NT500,依此類推至扣除完畢。
第七章 獎勵辦法:
1. 聯賽冠軍獲得UMBRO(茵寶)提供該隊新年度全隊球員球衣一套
及冠軍獎盃一座
2. 二~五名則分別獲得UMBRO(茵寶)禮卷5,000、4000、3000、2000元
(可於本次購買球衣抵用)
3. 為鼓勵主場球隊動員觀眾,我們另設立最佳經營球隊獎項-我們將實際統計
各隊比賽時觀眾動員情形,於聯賽最終頒發獎項。
第八章 附則:
1. 本章程經茵寶(Umbro)與聯賽總召簽名方可正式施行。
2. 本章程於茵寶與各校代表均持一份簽名正本保存。
3. 聯賽總召得由參賽球隊間互相推舉產生。
4. 茵寶將贊助第二屆聯賽的舉辦。
5. 全力促進比賽賽程吸引更多球隊共襄盛舉使賽程擴大綿延。
6. 聯賽代表總召與UMBRO(茵寶)負責人 簽名欄
單 位 簽 名
UMBRO(茵寶)
聯賽總召
本章程一式六份,各單位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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