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1man (迷人的五號香) 看板 NCCU_SRS
標題 [轉錄]財政部宣布六大穩定股市措施
時間 Fri Oct 20 01:56:54 2000
───────────────────────────────────────
※ [本文轉錄自 Stock 看板]
作者: eyespot (就是這種感覺) 看板: Stock
標題: 財政部宣布六大穩定股市措施
時間: Fri Oct 20 00:34:48 2000
台股今天重挫三百五十點,加權股價指數不僅跌破亞洲金融風暴末期五四二二點
的低點,更創四年半來新低。台股跌跌不休,財政部長顏慶章今天傍晚召集次長
陳沖、林宗勇、保險司長沈臨龍、金融局長王耀興等人研商,決定採取下列穩定
股市措施:
一、縮小跌幅限制。自明天起至十一月七日止,共十五個營業日,股市每日最大
跌幅限制由現行百分之七調降為百分之三點五,但漲幅仍維持現行百分之七
,櫃檯買賣市場及期貨市場比照辦理。
二、調整融券措施。上市有價證券及上櫃股票買賣最低融券保證成數,由現行九
成提高為百分之一百二十。每種得為融券交易上市上櫃股票,每股市場成交
收盤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新台幣十元即暫停融券賣出,待成交價回升至票面金
額以上連續達六個營業日時,再恢復股票融券。
三、融資融券授信機構得於下列條件與融資融券人協議受讓標的證券或暫緩處分:
1.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時點:融資融券機構授信機構客戶經通知補繳差額逾期
未補繳、並經委託賣出而未成交,且各筆證券維持率低於百分之一百一十。
2.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方式:須由授信機構與客戶另訂受讓契約。
3.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價格:由授信機構與客戶自行約定並載明。
4.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總限額:不得超過授信機構淨值百分之二十。
5.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處分期限: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應於取得一年內
在他證券商開立專戶出售。
6.融資融券人得提供擔保品,經授信機構同意,得暫緩處分。
7.至於授信機構受讓標的證券方式,須由授信機構與客戶訂定受讓契約。受讓
價格,由授信機構與客戶自由約定並載明受讓契約。
8.這項措施實施期間暫訂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放寬外資投資金額及比例。單一外國專業投資國內證券最高限額從十二億美元
調高為十五億美元。每一國外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每一華僑或外國人,投
資任一發行公司股票股份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自現行百分之五
十調高為百分之七十五。全體國外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華僑及外國人,投
資任一發行公司股票股份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自現行百分之
五十提高為百分之七十五。
五、保險業對同一對象專案運用或公共投資比例上限,由不得超過被投資對象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五提高至百分之十,並允許保險業投資投信、投顧事業及公有土
地開發利用。
六、調降保險業特別準備金提存標準,改以保費不足準備金方式規範,估計整體壽
險業可增加盈餘二百二十億元。
顏慶章指出,上週六行政院宣布八大措施,較難在短期間內看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民眾來不及了解具體成效,台股就下跌,因此財政部有必要採取因應措施,這六項
穩定措施是為減少股市賣壓,而八大措施則是吸引中長期買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92.192.8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