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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無趣的話題
時間: Fri May 10 11:16:38 2002
學弟
這個法律不禁止就是利大於弊的想法
我在前幾篇幫他們整理的論點那頁就有(就是那個不禁止)
劉怡說不禁止只證明沒有弊大於利
沒有鼓勵就證明沒有利大於弊
這個想法補充一個我從小汪學長講評聽到的例子
我們沒有禁止吸菸
不代表吸菸利大於弊
就我個人的想法
集會遊行法的例子
只能證明表達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大於社會成本
換言之
在學運一題中
推定是為了學運值得付出一些社會成本
但是這份社會成本還是不宜過大
就只是集會遊行法規範的範圍
我覺得這種板不適合討論
所以對你認真想論點表示一點鼓勵之後我就不再發言囉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學弟
這個法律不禁止就是利大於弊的想法
我在前幾篇幫他們整理的論點那頁就有(就是那個不禁止)
劉怡說不禁止只證明沒有弊大於利
沒有鼓勵就證明沒有利大於弊
這個想法補充一個我從小汪學長講評聽到的例子
我們沒有禁止吸菸
不代表吸菸利大於弊
就我個人的想法
集會遊行法的例子
只能證明表達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大於社會成本
換言之
在學運一題中
推定是為了學運值得付出一些社會成本
但是這份社會成本還是不宜過大
就只是集會遊行法規範的範圍
我覺得這種板不適合討論
所以對你認真想論點表示一點鼓勵之後我就不再發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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