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
《爛頭殼》/ 濁水溪公社
文/風管四 陳思穎
波蘭名導演奇士勞斯基(Krzysztof Kie?lowski)的相關評論文章中,有位波蘭的影評人
提到:「紀錄片的主角永遠是正面的角色」。這個概念或許看似太過簡化,在提出反例之
前,我想到的是當攝影機緊跟著「人」,它不會刻意隱藏一個人人性化的一面,就算是顯
露出主角的卑劣,觀者仍可以與自身的卑劣做同理心的結合;所以若拿紀錄片來批判該片
裡的主角,除了要有對立的角色來說話,也一定需要掌控攝影機的人來選擇那些最卑劣的
主角畫面了。濁水溪公社的激進歌詞、表演方式,在攝影機全程跟隨下(這讓我想起
D.A. Pennebaker拍的<Don't Look Back, 1967>,攝影機讓主角Bob Dylan自己說話,
似乎要貼近Bob Dylan的真實;但吊詭的是Bob Dylan自己說出沒有所謂真實這件事,也發
現攝影機下的Bob Dylan和一般媒體出現的Bob Dylan有一定程度的落差),似乎破除了距
離所造成的神話英雄或暴力魔鬼的極端想像,而又會是怎樣的實質精神?
我們從<爛頭殼>看到團員們討論行動劇的表現方式,發行專輯後必須的宣傳演唱,對樂
團突破的焦慮等,發現濁水溪公社雖然說要「搞爛」、「破壞」,卻對音樂、樂迷非常誠
實、認真。儘管有人批評濁水溪公社狂噪呼喊的音樂不悅耳動聽,粗糙的行動劇表演噱頭
過大,忽視音樂性,但我認為這些不能是批評一個樂團的理由;悅耳動聽不過是習慣於某
種西方模式下的旋律,搖滾樂團創作音樂不能只有套上那些影響創作者最深的西方搖滾樂
手樂團,創作者本身處在地而發的態度才是更應該被提出來討論的部分。音樂作為一種能
傳達意識的媒介,本應帶有社會性及政治性。二二八的台獨色情行動劇、春天吶喊的放火
燒吉他、砸吉他,是一種政治態度的具體表現,也挑起了社會想掩飾逃避的一面,不滿體
制、不滿社會,卻也只能嘲諷,是對社會的嘲諷,亦是對「音樂能做些什麼」或自己.的
嘲諷吧!
前些日子看到台灣的旅遊節目以「地下樂團」來做專題介紹,老實說我並不認為現在台灣
的「地下」生態可以是對抗主流獨立生存,或許只能用對抗爸媽時代的傳統型式來解釋,
而成為一種風潮,不能說是非主流,更別說是所謂的搖滾精神。當然主流媒體和樂團理念
之間的拉扯我無法得知,可能節目只想抓住樂團叛逆的流行來確定市場導向,並給人獵奇
及新穎的感受;而濁水溪公社堅持自己的請願立場,不是主流媒體喜歡的對象,也只能在
吉他砸傷人後自嘲著他們必須靠「見血」新聞登上報紙頭條以讓名聲遠播(而片中記者在
春天吶喊前問濁水溪公社今年是否會重蹈去年的情形,似乎媒體是在期待另個新聞發生的
聳動性)。
<爛頭殼>拍完後濁水溪公社沉寂了一陣子,最近的形象不再像以前那樣使人敬而遠
之,或許收起粗惡暴力的形象,在另一種溫和嘲諷方式下,一貫的社會批判態度仍繼續堅
持,也期待能突破片中反諷出的媒體生態,被廣泛聽到及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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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3歲的Camus
人必須生存
必須創造
人必須生存到那想要哭泣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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