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Re: [公告] 證書取得制度草案
時間Fri Dec 30 01:37:45 2005
學長
關於以時數來記載證書這件事情
我認為非常可行
而且區分服務內容以別證書記載
本來就是正確而且精準的
我可以理解客觀評價中數字化所代表的意義
於時數記載方式其實在一個月前我就有考慮過
因為那時正值學長姐們申請證書的時候
當然也包括研究生
不過院長說現在要暫緩發證書給研究生
因為有疑異
我認為可以以加註於証書頁尾的方式明示關於參加的組別
好比學士證書上的輔系證明記載一樣
這一點我有詢問過李宜芳助教
但她說我們自己決定
不過個人不認為證書的格式或記載可以隨意認列
原始服務證書格式來源係法學院提供
但不符需求這一點我想學長也能夠了解
我會在寒假時的幹部會議時與幹部們商討記載方式
並詢問參考學校各類證書之作成樣式
尋求一個標準以確保它的公信力,
由於証書格式不宜時時變更
所以沒能夠立刻以正面方式答覆學長
只能以現實狀態並做些許變更來回覆學長
因為尚不能確定應如何修改或大幅修改
所幸學長仍有如此建設性的建議
有學長的支持我相信在改革上會更順利
因為資訊揭露可以獲得社員們的支持
ps.我不想唱獨教戲
所以就只能等待相同的聲音....
由於學長的經驗和智識
所做出的說明也比較有說服力
能和學長討論是一件難得的機會
pss.看到這篇文章的幹部們,你們知道我們寒假該做什麼了吧!!
小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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