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i (視覺蜥蜴人)
看板NCHU-EN91
標題Re: [公告] 關於看板使用率
時間Mon Feb 8 10:54:27 2010
※ 引述《gh20502 (小影)》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關於看板使用率
: 時間: Sat Dec 26 19:17:49 2009
: 如果有版面被我公告說"關於看板使用率"的文章的話
: 請版主們看看這篇
: 我會公告是因為使用的人真的太少,有的時候甚至兩三個月都是廣告文章
: 所以,請大家多多在版面上活動...
: 只要在兩個星期內有15篇以上的文章我就認同這個版面的使用者回籠
: 嚴禁同一個人發文三篇以上(含)
: 請大家配合m(_ _)m
: by 小組長gh20502
閣下是不是認為我們每位使用者都有必要去查詢所有法規?
就像是民法 不可能人人懂,也不可能人人都去關心, 往往都是發生事情了 才會去查詢
這是人性的被動,也是原罪,但我覺得不是不能諒解,
然而閣下身為小組長,在一月中PO了一篇說要待廢進入觀察期 卻沒有順手PO要有幾篇
才達到PTT版上認定的不會廢版條件,因此我們才會認為有人有PO文回應就夠了
結果就變成閣下今天一開始的一PO 判定進入廢版...這算不算不教而殺謂之虐?
而等我回應後,閣下才PO出要達到15篇文章 是不是有點判了人罪再告知該怎麼辦?
要達到15篇,這是非常容易的 但也要提早告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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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50.30
推 dog823:我喜歡那句 不教而殺謂之虐 02/08 11:00
推 teatea9:不能同意你更多 02/08 11:01
推 gh20502:我只想問為什麼不去組務看相關規定 02/08 11:11
→ ili:同樣的 為什麼不早點PO要幾篇? 打幾個字很難? 02/08 11:25
→ ili:如果閣下覺得我說話太嗆 我先道歉,你也可以丟水球罵我 我OK 02/08 11:26
→ ili:你有你的為難我們懂 但我們也有自己難唸的經 身為執法者的你 02/08 11:28
→ ili:給我們一點方便也是一樣給自己方便 而且閣下不也是要服務大眾? 02/08 11:30
推 gh20502:我以為如果真的對這個版有感情想要挽回的話,不會不去找相 02/08 11:42
→ gh20502:關資訊,甚至我也沒收到貴版版友的寄信詢問,這是不是代表 02/08 11:43
→ gh20502:貴版版友們並不重視這個版面?要在版面上隨便PO個幾篇這點 02/08 11:44
→ gh20502:誰都會做。如果貴版風氣就是事前不挽救事後才怪罪他人 02/08 11:45
→ gh20502:歡迎洽群組長申訴。此篇以後不再回應。 02/08 11:45
→ ili:閣下的15篇 整個PTT只有你定的規矩...一個月...已經改囉! 02/08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