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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中興登山社的同學你們好,容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的黃郁軒 ,現在大學四年級,於大一時加入了貴社團,並於大一下時考上了嚮導的職位,去年五月 份同堂的時候因為與貴社技術組組員沒有良好的溝通,因而退出了登山社。現在,我要以 一個中興大學學生的角度來說下面這件事。 不知道貴社團最近於內部發生了甚麼糾紛,敝人今天在中興大學攀岩場(以下簡稱岩場), 見到了一件敝人覺得不太愉快的事情。 今晚在岩場,有一位據敝人所知曾經是貴社的同學來到岩場想要進行攀岩這項運動,然而 卻被貴社現任技術長直接請出場外,理由直接是他不被允許進岩場。敝人當場有直接請教 貴社的技術長,並貴社畢業的學長,然而貴社技術長給敝人的回應是,這是貴社嚮群長與 社長所進行的決定。 那麼,敝人今天要討論的點是,中興大學登山社是否有權力禁止同為中興大學之學生進行 攀岩這項運動與涉足於攀岩場。 學校的設施是給予在校之學生所使用的,具敝人了解,攀岩場是貴社向學校申請得以使用 之場地,並且貴校與貴社的約定是,攀岩場只允許給中興大學之在校生進行攀爬與活動。 那麼請問各位,今天貴社把一位中興大學在校生直接趕出岩場,然後攀岩場內有一堆外校 人事在進行活動,你們說這是怎麼一回事?敝人認為這件事完全不合理,第一,你沒有權 力去禁止一個在校生在他所屬於的學校,從事任何學校允許其進行之行為;第二,你們把 中興大學的學生趕出岩場,卻跟校外人士有說有笑的在進行活動,是否直接罔顧貴社與學 校的約定。敝人完全不了解貴社有什麼權力來進行這樣的決定。 敝人只相信,貴校的體育室場地器材組會非常高興接到這樣的投訴信件。我給貴社兩天的 時間來對這件事情進行討論,2018/05/09看貴社是否能給敝人一個滿意的回覆,並且公開 對該位被趕出攀岩場之中興大學在校生進行道歉。否則我想,只能有請學校方出面進行解 決了。 敝人文才欠佳,文內多有語意不通順之處敬請海涵,與事實不符者也煩請各位糾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6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HU-Mount/M.1525704736.A.722.html
whilemy: 我是現任技術長,關於今日之衝突,回去跟社團溝通後發現 05/07 23:44
whilemy: 是我誤解先前社團與睿軒退社之約定,當時並沒有限制睿軒 05/07 23:44
whilemy: 不能再來攀岩場,只有器材的使用必須先過問社上且社上同 05/07 23:44
whilemy: 意才可以使用。的確,攀岩場是校內生都可以使用的,是我 05/07 23:44
whilemy: 誤會了,抱歉。 05/07 23:44
先不論貴舍與該同學約定什麼好了,想請教貴社,現在貴社所使用的裝備之中,有多少是 學校的財產呢?學校當時候是說給貴社一筆錢,讓你們添購裝備,讓在校生可以借用裝備來 使用,不知道以上敘述對或不對?另外道歉方面麻煩貴社公開發表聲明,尤其是對當事人。 ※ 編輯: hyh1995 (61.216.160.1), 05/08/2018 00:00:21
s1022209: 我是現任社長,感謝黃同學提出這個事件,由此事件中可以 05/07 23:59
s1022209: 得知上下資訊傳達不確實,未來會加強此部分,還望大家 05/07 23:59
s1022209: 海涵。 05/07 23:59
一樣,我需要貴社對該同學公開且正式的道歉聲明。並且確實地使該同學了解自己的權 益,以及貴社是否會彌補該同學的損失。謝謝。 ※ 編輯: hyh1995 (61.216.160.1), 05/08/2018 00:04:41
leewendy: 推黃同學~只是文章好拗口XD 05/08 00:58
lee50310: 理直氣壯能保身,理直氣和能服眾。器材的部分我不認同。 05/08 01:52
lee50310: 學校有所有權,社團有使用權,社團有管理權。 05/08 01:56
lee50310: 岩場管理的問題在於規定曖昧不明,校內生當然有使用權。 05/08 02:01
lee50310: 但對於校外人士常以自身判斷為依據,未照規則。但實際上 05/08 02:03
lee50310: 多數校外人士對岩場的經營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才會難以規 05/08 02:05
lee50310: 定。但就器材部分而言,管理權為社員,在校生是經社員同 05/08 02:07
lee50310: 意後使用。 05/08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