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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一個月前因為套房租約即將到期, 決定在興大附近重找套房度過剩下一年的大學生涯, 在尋尋覓覓後終於找到價錢合理,設備也都不錯的新建套房。 這套房是位於公理街XX號六棟皆由不同房東所有的新建透天厝, 六棟的房型規格都一模一樣,這棟房東代由建商仲介處理, 建商仲介帶我去看過房子後也和建商仲介談妥一個月租金5500元 (和其他五棟價錢差不多),並有表示要簽約。 仲介表示房東要裝潢內部,所以先給了2000元訂金, 建商仲介也承諾時13天後會完工,到時會通知我再去看一次。 但是到了13天後打電話問建商仲介卻得到了「要再5天才會好喔」的回應, 為了良好的住宿品質,我很有耐心的度過漫長等待,但是……. 一通電話是一個噩夢的開始 仲介:「同學! 可以來把你2000元訂金拿回去嗎? 因為房東覺得他裝潢的太好了,要提高租金到7000元喔!」 什麼!!! 等了這間套房這麼久,幾乎浪費了一個月的時間在等待! 更何況我在一個多禮拜後租約就要到期了耶!! 於是我跟仲介表明我租約眼看就要到期的難處, 希望仲介再跟房東溝通看看,仲介說她明白,也說會盡力跟房東溝通, 還說如果到時候真的不行會幫我找房子…..等好聽的話。 又過了二天,仲介打來,說:「同學,房東說沒辦法喔! 如果租金5500他貸款跟裝潢的錢會繳不出來!!!」 但是貸款繳不出來的後果為何要由我來承擔? 在答應我之前就應該想清楚裝潢的成本阿, 而且五、六坪的房間要開價到7000元實在很不合理, 而且之前也跟仲介表明過5月1日就會搬家, 卻到了四月二十幾號才通知要調漲的消息,絲毫不顧慮我的權益!!! 於是我跟仲介展開了一連串激烈的電話辯論, 仲介態度越來越差,連「大不了你來告我阿!」這種話也脫口而出, 今天不履行契約的是他,說話卻說的比我還要大聲, 如此理直氣壯的態度實在讓人不敢領教。 雖然最後仲介有同意退兩倍定金給我, 但是這樣的租屋經驗還是讓我很不爽, 而且剩下一個星期時間又要重新找一間滿意的套房,真的很身心俱疲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47
GauYi:正妹發文必推 04/29 17:48
jason79416:把房子在哪和仲介公布出來啊 04/29 17:50
sworddragon:可以去告他= =他必輸,拿了訂金=契約成立 04/29 17:56
macao930605:告阿!!!!! 恐龍耶 04/29 18:00
Subaudition:告看看 不過付訂金時已經有契約了嗎? 還是只有口頭? 04/29 18:08
grayalien01:= =||| 04/29 18:43
john2557:告他啦 04/29 19:45
sworddragon:只要有"收訂金"這個動作,就表示契約成立 04/29 19:52
sworddragon:除非雙方有先議定解約的規則,不然契約絕對有效 04/29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