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bertman》之銘言:
: 何謂不當??
: 這名詞該是給版主而定嗎?這版是大家的
是的.就批踢踢的站規而言,的確是的
這應該算是我的疏忽,忘了將 二 - 3. 的內容貼上
請見 PTT 站規--版主權限與義務 (本板及Pttlaw的精華區都有 歡迎查閱)
二、權限:
3. 文章保留權:
版主有權判定該版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被保留的文章將不會被系統砍除。
十分感謝albertman在文中的意見與鼓勵.
不過,我想我已經解釋得十分明白了,各位要是覺得我不適任,儘管去罷免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3.52
※ 編輯: rada 來自: 218.170.3.52 (06/27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