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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zon (dolphin`s man)》之銘言: : 想了很久 : 不管我周糟的同學如何勸我,我還是要po這篇文章。 : 我決定要 支持下文 「歇之好友」所po的文章,但有但書。 : 但書 就是 我不是很認同『氣不過 就可以打人』的論點, : 我看了「歇好友」的文章,也是有『很氣不過』的感覺, : 如果「歇好友」 可以出來讓我們見個面消消氣, : 或約個地方讓曾經有『氣不過』感覺的人一起聊天, : 談談 當發生『氣不過』時,該怎麼辦, : 我想,「歇好友」會有更多人支持。 而且台灣可以不用警察了。 我研究了很久 怎麼樣都看不出來上面的文章有「氣不過,就可以打人」的意涵 您不能因為對象支持的是自己反對的一方,就把反對的意見套在他身上 還請同學理性討論問題 另外,我想您的建議隱喻的是: 如果對方支持「氣不過 就可以打人」這個論點 就請他和一群氣不過的人出來,如果他堅持這個論點是正確的 那麼您就等於是能夠在獲得對方許可的情況下動手打他,是否如此? 只是很遺憾,我認為即使這個狀況成立也無法達到您想像的效果的 當然您了解我在說的是您的論證「不對」,而非論證的前提為「真」 在事件中對立的雙方在陳述事實時 發言能夠完全公正的人是很少的,多半都會選擇性表述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今天我們先聽到被打的同學說話了,是不是也應該比較一下呢店家方面的說辭呢? 即使找到兩三個第三方證人都不見得能夠還原真相,憑一篇文章又能夠確定什麼呢? 附送您一篇文章 http://olddoc.tmu.edu.tw/chiaungo/essay/YabuNoNaka-C.htm 假設在已經擺在面前的雙方說法中,雷同的部分就是真相 那麼對這個假定的事實我的意見是: 和店家方面相關的人打人就是不對,無論是店員私人的朋友還是什麼 無論法律責任如何,對顧客來說那都等同於店家,店的名聲應當也必然受到影響 而另一方面,所謂「兩肋插刀」是一個有正面情感意涵的成語 但是也請不要忽略在實現它的時候有時是會打擾別人的 請同學慎選和他人溝通的方法,可以減少自己和他人不必要的麻煩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烤布丁)》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 作者: whatisthis (烤布丁) 看板: Hate : 標題: [黑特] 幹你媽的中興大學男宿附近有人被圍毆 ?(歇歇腳有話要說) : 時間: Wed Mar 14 00:47:42 2007 : 前提 : 我是一個從大學一年級到大五都常在歇歇吃飯的老顧客 : 跟歇歇腳也很熟 : 這次的事件發生的時候 我正在南部考試 : 沒有辦法當場去問情況 : 這週回來了以後 就馬上去了解 : 本篇文章代表的是歇歇腳的立場 我只是幫忙轉述而已 : 我絕對認為打人的人不對 : 但我也不會認為被打的人就是沒有錯 ^^^^^^^^^^^^^^^^^^^^^^^^^^^^^^^^ 我同意上面兩句的意見 在道德上,對立雙方的對與不對並不是完全相關的 當然所謂「打人的人不對」在特定情境下可能會不成立 不過那和本文是沒有關係的 : 一定都是有原因才會打人和被打 我不完全同意上面這句 實際上很多時候對被打的人來說是沒有原因的 例如你走在路上輕輕碰了或瞄了一個人一下,也有可能被打 這對你來說可能不是個理由,但對某些人來說很是個理由 理由是有的,但是是看出手的人認定而不是被打的人認定 這是雜談,和主題沒什麼關係 : 歇歇腳說這篇文章的內容 如果有虛構的地方 : 願意負責 也願意這篇文章可以被轉錄 : 因為事情實在不是他們所PO文的那樣 : 相信 在當場吃飯的同學和點菜的同學 一定也知道事實是什麼 : 也相信常去歇歇腳的人 也了解歇歇的為人 不會沒有理由就對顧客態度不好 : 他門一像對顧客的態度都很好 最後,我是和事件發生的店家沒有關係的人 事實上我連歇歇在哪都不知道 -- ˊ 在歷經了無數的Shower之後 / ˊ ˊ / ˊ ˊ / ˊ ˊ / ˊ ˊ / / ˊ ˊ / ˊ ˊ ˊ ˊ ˊ ˊ 我才發現 ˊ / ˊ ˊ / / ˊ ˊ ˊ ˊ ˊ ˊ ˊ ˊ ˊ ˊ ˊˊ ˊ ˊ ˊ 原來從萌發的那一刻起 種子本身也會一點不剩地崩解消失ˊ / ˊ ˊ ˊ ˊ / ˊ ˊ / ˊ / ˊ /ˊ ˊˊ / ˊ ˊ ˊ -- ╭──── Origin:<不良牛牧場> bbs.badcow.com.tw (210.200.247.200)─────╮ Welcome to SimFarm BBS -- From : [210.64.101.105] ◣◣◢ ◢◢不良牛免費撥接→電話:40586000→帳號:zoo→密碼:z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