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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論]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評估
時間: Sun Apr 17 11:27:10 2005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2623681.shtml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評估 周建宏 04/17 02:32
期貨天地版本周由證基會、中信期貨與經濟日報共同策畫。
採用三十四號公報最大的挑戰之一,便是如何決定金融商品的公平價值,但實務
規定上仍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本周將為您分析決定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時可能面
臨的困難及挑戰。另外,我們除了從期貨市場分析台股未來走勢,並介紹選擇權
未平倉量分析與運用,針對未平倉量代表投資人預期結算前可能無法突破的壓力
或跌破的支撐區,可藉由未平倉的量大區判斷上方壓力與下方支撐的區間,分析
台股中線或波段行情。
配合國際上許多國家對金融商品的會計處理已漸趨一致,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也於今年公布了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並將於民國95年起開始實施。
三十四號公報原則上採納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IAS 39)的規定,對部分
金融商品要求以公平價值衡量及入帳,改變了長久以來以歷史成本入帳的會計原
則,也對會計實務界產生了極大的挑戰。
採用三十四號公報最大的挑戰之一,便是如何決定金融商品的公平價值,公平價
值在三十四號公報裡的定義為「交易雙方為繼續經營企業,在一般商業考量下之
正常交易價格」。在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情況下,對於公平價值之認定較無爭議
,但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的情況下,公平價值認定的困難度及爭議就相對多了
許多,雖然三十四號公報對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的情況下,如何評估公平價值給
了一些指示,包括最近交易價格、實質相同商品當時市場價格及運用評價模型計
算公平價值等方法,也允許當前述各種方法都無法決定公平價值時,部分金融商
品可以用原始成本衡量及入帳(但必須說明無法衡量公平價值的原因),但在實
際應用上這些規定仍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造成實務上的困擾。以下舉例說明在
決定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時可能面臨的困難及挑戰︰
一、活絡市場的定義 :
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能稱為活絡市場,是否只要是集中市場的交易價格,無
論交易量多寡,都可以視為活絡市場的公開報價而以其作為公平價值的入帳基礎
?
二、最近交易日之市場價格:
對最近一次的交易時間、交易量及交易對象有無限制,如果最近一次的交易時間
已距離很久,或者因交易量太小或其他原因而不具代表性,是否仍可視為公平價
值?
三、實質相同商品:
如何選擇實質相同商品,其相似程度有無規範,應以什麼標準來決定,實質相同
商品的公平價值是否需加以調整以決定本身商品的公平價值,該如何調整?
四、評價模型:
該如何決定什麼模型適合何種商品,於何處學習使用模型的相關技能,取得評價
模型的成本效益分析?
五、採成本法衡量的條件:
三十四號規定權益商品或與其連動之衍生性商品,於符合一定條件下,不宜以公
平價值衡量,應採成本法衡量的條件係必須其他方法皆無法決定公平價值時,也
就是說該金融商品無活絡市場的公開報價、無可參考之最近交易價格、無實質相
同商品可資比較,也無適合之評價模型可以計算其公平價值(或無法合理評估不
同估計之機率)。在國際實務上,這樣的情形是非常稀少的,但在台灣的實務上
,因我國金融商品交易並不十分活絡,評價技術也不成熟,因此一般認為無法決
定公平價值的情形會較國際實務為多,但究竟會多多少,判斷標準為何,目前尚
無共識。
六、未來現金流量之預測:
眾多金融商品評價模型中,最常被使用的模型之一便是現金流量折現值(DCF),
但國內企業一般並無準備商品別未來現金流量的實務,因此如何準備可信賴之現金
流量預測,以決定合理之金融商品公平價值,將是一大挑戰。
七、各種模型參數之選用:
參數的適當與否對於模型所計算出的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有非常重大之影響,而參數
的選用牽涉許多專業的判斷,例如折現率、風險係數、指數波動率等,都沒有絕對
的標準,甚至不同的專家都可能有非常不同的選擇,因此建立一套清楚之遊戲規則
供所有公司依循,將是絕對必要的。
八、鑑價專家之介入:
由於金融商品公平價值的評估,特別是以評價模型方式決定公平價值時,必須具備
非常專業之技能,一般公司不太可能有這樣的人才,因此可能必須仰賴外部專家協
助,以決定金融商品的公平價值,但目前國內實務上能提供這樣服務的人才並不多
,而且成本也是另一個考量因素,因此何時必須借助外部專家,該如何尋找合適的
外部專家,成本效益該如何分析,都是企業即將面臨的問題。另一個問題是目前國
內並無任何的機制來控管鑑價專家的品質或制定一套評價之標準,因此即使企業經
由外部專家協助來決定金融商品的公平價值,投資人或其他資訊使用者也無法確定
該公平價值是否可以信賴。
由於三十四號公報實施後,金融商品的公平價值將完全反應在財務報表上,其影響
是非常重大,然而上述各種問題若無適當之因應,將降低財務報表的可信度及可比
較性,對企業、投資人、會計師及主管機關來說,都將是極大之挑戰,對目前已非
常脆弱的資本市場而言,更加不利。儘管如此,與國際接軌的腳步是不可能停止,
三十四號公報的推動也是勢在必行,為此,我國金管會也成立了金融商品公平價值
會計推動專案小組,定期開會討論進度及實務上的困難,也責成證期局、證交所及
櫃買中心擬定各項制度及規定,協助企業採用這號可稱是有史以來最困難及最複雜
的財會公報,以下是個人對於如何因應上述問題的一些建議︰
一、 盡速蒐集推動三十四號公報可能面臨的實務問題,蒐集的方式建議先從國外推
動IAS 39的經驗及訪問國內對這方面較有經驗的學者專家做起,再徵詢會計師及業者
之意見,將可能面臨的實務問題彙總。
二、 成立專案小組,就彙總後的實務問題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或最佳實務建議,並
經過主管機關、各公會、會計師事務所及業界代表討論修訂後,公布並給予各界一段
時間提出意見,再就最後的版本舉辦多次宣導會,讓企業有更多機會接觸並了解實務
解決方案。
三、 成立專責金融商品鑑價協會,負責制定金融商品鑑價標準及管理辦法,控管鑑
價業者品質,並培養專業鑑價人才,對於鑑價所產生的糾紛,也可扮演仲裁的角色。
儘管離三十四號公報開始實施的時間還有大約一年的時間,但由於該公報目前仍有許
多尚待釐清之處,且在執行上將面臨許多實務上的困難,對大多數企業來說,可能需
要較長的時間來準備,以歐洲推動IAS 39的經驗來看,許多公司都花了一年以上的時
間準備,部分大型的金融業準備的時間更長達兩年之久,這些經驗都值得我們作為借
鏡,提早準備以免屆時措手不及。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歐洲的許多金融業將IAS 39的
導入與風險控管制度的推動結合,作為決定市場風險的依據,這樣的做法實有其必要
性,一方面可以確保風控資訊與會計資訊的一致,另方面也可避免資源重覆的浪費,
值得國內企業參考。
(作者是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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