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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凌珮君/高雄報導】 2008.04.23 03:57 am 高雄市兩名國三學生焚燒流浪狗致死案,建設局長劉馨正昨天表示要對兩名國中生依「動 物保護法」各罰50萬元。由於兩名學生都是單親家庭,學校表示學生家境不佳,家長也說 繳不出50萬元,希望讓孩子有機會改過,孩子已知錯,重罰將造成家庭沈重負擔。 高市施姓、張姓兩名國三學生日前在校園內以「酒精膏」塗抹流浪小白狗身上點火燒狗。 殘忍行徑引爆愛狗人士憤怒。兩名學生都來自單親家庭,施姓學生與父親同住,張姓學生 則與哥哥同住。兩名學生家長昨天中午陪同孩子到學校道歉,家長表示願意負起教子無方 責任,要求給孩子自新機會。 議員王齡嬌昨天上午在議會質詢指出,國中生做出燒死狗的殘忍行為,「是高雄市生命教 育的失敗」,「小狗的命不是命嗎?」她要求建設局對學生重罰。 建設局長劉馨正說,依「動物保護法」可罰款10萬元至50萬元,議員有要求,高市家畜衛 生檢驗所將對學生處罰最重50萬元。 學校教務主任指出,學生已坦承鑄下大錯,願意當動物保護志工彌補,且在輿論壓力下學 生很痛苦,罰款過高對教育孩子沒有效果,還造成兩家庭負擔。 -- ◣◢◢  ◣▼◢╭───────────────────╮ ◥去死吧◣ ▂◥ │幹你媽的 再卿卿我我的話就炸死你全家!│   -- ╯───────────────────╯ ╭┴╮    《去死去死團》 | ◢/\◥ 安西爆炸教練 cAshoN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1.123
tm3333:啊 說那麼多 都給你說就好啦 不要燒狗不就好了嗎 呿 04/23 23:09
nickpooh:殺了人再對屍體說對不起有用嗎? 04/23 23:10
LivedEarl:怎麼不先去吃屎再說好臭啊!?有用嗎? 04/24 00:32
BTR:本人嚴重懷疑原PO此文有煽動人群情緒之成分XDDDD 04/24 00:37
tonyshao5236:回樓上 不過我都沒有捏造的部分優~XD 04/24 00:57
BTR:回樓上,你的發文動機令人可疑... 是十足的鄉民心態XD 04/24 01:38
gromit311:那打死蚊子罰多少?要不要道歉阿~超不暸的啦!! 04/24 01:44
rayoazul:小嘉!!我想吃金門高粱冰...突然想到的~妳都天天喝高粱吼? 04/24 02:00
seed12344321:還是嘉兒用金門砲彈菜刀當家庭主婦? 啾咪>_^ 04/24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