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DHU-His96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覺得大家可以考慮把講義上那兩段原文背起來, 就算其它的都沒寫, 光是默寫那兩段出來,分數就不會低 不難背,可以分段 【舊唐書卷48食貨志上/兩稅】: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 (時間) 以度田之制:五尺為步,步二百四十為畝,畝百為頃 (度量衡) 丁男、中男給一頃,篤疾、廢疾給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若為戶者加二十畝 (分田數額) 所授之田,十分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世業之田,身死則承戶者便授之。口分,則收入 官,更以給人。 (授田種類) 賦役之法:每丁歲入租粟二石。 (租) 調則隨鄉土所產,綾絹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輸綾絹絁者,兼調棉三兩,輸布者,麻 三斤。 (調) 凡丁,歲役二旬。 若不役,則收其庸,每日三尺。 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調,三旬則租調均免。 通正役,並不過五十日。 (庸) 若嶺南諸州則稅米,上戶一石二斗,次戶八斗,下戶六斗。 夷獠之戶,皆從半輸。 蕃胡內附者,每戶丁稅錢十文,次戶五文,下戶免之。 附經二年者,每歲丁輸羊二口,次戶一口,下三戶共一口。 (對江南與邊疆少數民族) 凡水旱蟲霜為災,十分損四已上免租,損六已上免調,損七以上課役俱免。(災後撫卹) 【唐會要卷83租稅上】(兩稅法的內容):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 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 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所取與居均,使無僥倖。 居人之稅,秋夏兩徵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其租庸雜傜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 其田畝之數,率以大曆十四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徵之。 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2.114
Mors:緯繹不錯 會給大家建議 小輩們學起來啊! 218.164.224.86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