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rs:緯繹不錯 會給大家建議 小輩們學起來啊! 218.164.224.86 05/31
我覺得大家可以考慮把講義上那兩段原文背起來,
就算其它的都沒寫,
光是默寫那兩段出來,分數就不會低
不難背,可以分段
【舊唐書卷48食貨志上/兩稅】: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 (時間)
以度田之制:五尺為步,步二百四十為畝,畝百為頃 (度量衡)
丁男、中男給一頃,篤疾、廢疾給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若為戶者加二十畝 (分田數額)
所授之田,十分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世業之田,身死則承戶者便授之。口分,則收入
官,更以給人。 (授田種類)
賦役之法:每丁歲入租粟二石。 (租)
調則隨鄉土所產,綾絹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輸綾絹絁者,兼調棉三兩,輸布者,麻
三斤。 (調)
凡丁,歲役二旬。
若不役,則收其庸,每日三尺。
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調,三旬則租調均免。
通正役,並不過五十日。 (庸)
若嶺南諸州則稅米,上戶一石二斗,次戶八斗,下戶六斗。
夷獠之戶,皆從半輸。
蕃胡內附者,每戶丁稅錢十文,次戶五文,下戶免之。
附經二年者,每歲丁輸羊二口,次戶一口,下三戶共一口。
(對江南與邊疆少數民族)
凡水旱蟲霜為災,十分損四已上免租,損六已上免調,損七以上課役俱免。(災後撫卹)
【唐會要卷83租稅上】(兩稅法的內容):
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
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
不居處而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所取與居均,使無僥倖。
居人之稅,秋夏兩徵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其租庸雜傜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
其田畝之數,率以大曆十四年墾田之數為準,而均徵之。
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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