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本週主要是關於官員或私人記事以及臺灣文化風俗的文獻資料。
二、關於關於及私人記事之文獻
親身經歷所記,可參考第252種《兩粵夢遊記》,為作者馬光記其赴粵還家中途對明末
動盪不安、護送永曆之經過,其親身見聞為他書所未見。
第120種《臺灣通紀》為從陳衍此書將臺灣有關部分彙輯成帙,並按年繫月排日記載。
其所據之資料,分別註明出處。第129種《臺海見聞錄》,為董天工就其在臺見聞,徵諸文
獻而成此書,其內容大體上為有臺灣的山川、建置、官制、營制、武備、船政、田賦、鹽
課、水陸餉、官莊諸目,也有臺灣之漢俗、番俗及臺卉、果、蔬、木、竹、草、禽、獸、
鱗等紀載。另外,在臺之個人見聞與記錄,可參見集刊-第216種《臺灣輿地彙鈔》,裡面
包括《臺灣筆記》、季麒光《臺灣雜記》、徐懷祖《臺灣隨筆》、魯之裕《臺灣始末偶記
》、吳桭臣《閩遊偶記》、陳雲程《閩中摭聞》、鄺其照《臺灣番社考》、洪亮吉《臺灣
府圖志》、許鴻磐《臺灣府方輿考證》、施鴻保《閩雜記十八則》、周懋琦《全臺圖說》
、卞寶第《閩輶嶠軒錄》、龔柴《臺灣小志》、馬冠群《臺灣地略》、劉錦藻《臺灣省輿
地考》。
明末清初相關人物記錄,可參考李元度的第194種《清先正事略選》,卷一所選對象皆
與臺灣直接、間接有關之人;卷二大體屬南明諸王以及鄭成功父子與清廷角力之相關人物
;卷三、卷四為黃宗羲、沈光文等明代遺民之相關記述;卷五為有關南明及臺灣文獻作者
或編者為限。
關於編纂人物年譜之記載,可參考第303種《陳第年譜》,為金雲銘特刊陳第之年譜,
以補亡佚之明季親臨臺灣目擊耳聞者所留之最早文獻-《東番記》作者的經歷以供後世參
考。第207種《陳清端公年譜》,為丁宗洛使後人詳陳清端之立身行事,更可補《陳清端公
文選》內容之不足。前兩者為記述他人之年譜,至於吳大廷自著的第297種《小酉腴山館主
人自著年譜》,為其在臺仕官任內,對於在臺措施及其後涉及臺灣史事像是羅發號事件等
,頗多記述。
關於臺灣兵事與設防相關記載,可參考第231種吳贊誠的《吳光祿使閩奏稿選錄》,
為其在閩任官期間關於臺灣相關政策的奏議,兩次來臺辦理「開山撫番」事宜。王之春的
第126種《清朝柔遠記選錄》,為編年綱目體裁,取其涉及臺灣諸事,餘概從略。大部分為
中英鴉片戰爭英船襲臺事件及同治年間日軍侵臺所引起之臺灣設防問題。李鴻章之第131種
《李文忠公選集》,有「奏稿」、「朋僚函稿」、譯署函稿、「蠶池教堂函稿」、「海軍
函稿」、「電稿」等卷分類排比,並依紀年方式,按時日統一編次。大體而言,多與同治
十三年牡丹社事件、光緒十年法軍侵臺事件以及二十一年乙未割臺事件前後文報相關。
乙未割台相關實記則可參見第212種《魂南記》,作者易順鼎自記其親身渡臺赴援經過
。以日記形式,起自五月初一請命赴臺,終於九月劉永福內渡之過程。
三、關於臺灣文化風俗之文獻
關於碑文所記載教育相關者,可參考第54種《臺灣教育碑記》集刊有關清代臺灣教育
建置之碑文四十三篇,其中之附錄《明志書院案底》可以看出乾隆年間淡水廳建立明志書
院之始末,以及明志、學海兩書院租項糾紛之處理經過。除此之外,碑文記載臺灣各地文
化風俗可參考第218種《臺灣南部碑文集成》及其附錄《臺灣東部碑誌》,其碑文為黃典權
歷年採訪、參考各縣市有關文獻機構之拓片、刊物所得,前者集錄明末至清光緒年間臺灣
南部等碑碣諸文而成,後者補東部碑文不足之處;第151種《臺灣中部碑文集成》,集錄光
緒二十一年至臺灣割日為止之臺灣中部-清建省前彰化縣轄境碑碣諸文而成。所錄碑文,
為劉枝萬歷年實地調查所得。大體上,其兩種碑文之內容可分為屬記敘文的「記」、官憲
示禁及諭告之類的「示諭」以及各種捐題及不屬以上二類者的「其他」類。
至於個人有關臺灣教化之文獻有:王石鵬的第162種《臺灣三字經》,以三字經體,採
諸家之雜說編為韻語,成此書。其內容舉凡臺灣之位置、名稱、治亂、沿革,繼敘番部種
族、山川、物產及經濟上之事。其特色為簡明扼要-書中每一小段,加有分註,或援據故
實、或說明方位、或引申辭義。
連橫的第128種《臺灣通史》,收集臺灣史料,以「身為臺灣人,不可不知臺灣事」寫
史告誡後代。此書起自隋代,終於割讓,記一千二百九十年之事其內紅為:卷一至卷四為
開闢、建國、經營、獨立四紀,卷五至卷二十八為疆域、職官、戶役、田賦、度支、典禮
、教育、刑法、軍備、外交、撫墾、城池、關徵、榷賣、郵傳、糧運、鄉治、宗教、風俗
、藝文、商務、工藝、農業、虞衡二十四志,卷二十九至三十六為列傳。列傳內卷三十四
、三十五為彙傳,分循吏、流寓、鄉賢、文苑、孝義、勇士、貨殖、列女八目。第161種
《臺灣語典》,連橫因感於臺境日化漸厲,以致有從事於臺語之研究,以期保存固有語言
。此書舉凡臺灣方言,無不博引旁證,窮其源流。另外,連橫的第166種《雅言》,為其在
《三六九小報》中取其相關記述關於臺灣方言事例,屬語言研究者包括里諺、民謳、童話
、兒歌、彈詞等,並旁及燈謎、隱語、對聯、乩詩、籤詞、祀曲、戲劇、音樂、技藝、歌
舞、吟社、詩鐘、書畫、金石、雕刻、圖繪、建築、珍藏、碑碣、勝蹟、考古、泉布、服
飾、工藝、染織、物產、風俗以及掌故等,涵蓋範圍甚廣。
櫟社為日治時期臺灣三大詩社之一,第170種《櫟社沿革志略》作者傅錫祺即仿
《史記》年表之例,起自清光緒二十八年至西元一九三一年,編年繫日記三十年詩社之事
。
四、結語
綜觀以上,透過個人記述可以明瞭當時時人親身之經歷,以及個人年譜之功用,畢竟
個人的親身體悟可以瞭解當時時空背景及以往不為人所重視之庶民歷史。靜悄悄之碑文,
如何透過解讀來還原歷史,也是一項重要的課題。最後,教育乃百年大計,臺灣之教育制
度受當時中國影響甚深,可以透過連橫等人的著作來觀察臺灣當時的文化形式以及面臨殖
民下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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