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itarTsai (投手是很講天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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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文叢書摘第13週
時間Sun Dec 24 01:19:15 2006
一、前言
本週的文獻資料有鄭氏、南明、到清領臺灣時的官方史料,也有擷取與臺灣相關的官
方檔案,憑藉官方檔案,可以看出當時政治制度運作之情形。
二、有關鄭氏至清領臺灣之相關史料
第169種《南明史料》,是由《明清史料》甲編、乙編、丁編、戊編及己編選輯清初敉
平南明等抗清運動有關檔案而成,足以反映當時民情之高昂與抗清運動之激烈。本書取涉
及鄭氏以外之資料,依年計,有卷四。第18種李元春《臺灣志略》,本書大都取材於郡縣
舊志及前人著作。主要記鄭氏及清領臺灣之事,卷一首述地志,次風俗,又次物產、勝蹟
等事;卷二首述軍政、兵戎。第243種《清史稿臺灣資料集輯》,據趙爾巽、柯劭忞等撰修
之《清史稿》所選輯。依史例分本紀、志、表及列傳四門,凡五百三十六卷。本書集中於
關係鄭氏和臺灣之史料以及臺灣在清代之始末所有資料。第220種錢儀吉所輯之《碑傳選集
》,選其與南明、鄭氏以及其後臺灣史事直接、間接有關人物之文,按時代順序排列。採
集各類人物碑版狀記之文,旁及地志雜傳。第223種《續碑傳選集》據江陰繆荃孫《續碑傳
集》及江都閔爾昌《碑傳集補》選輯而成。所取之人士有南明遺逸以及清中葉以下關係臺
灣之人物。
第309種《臺灣關係文獻集零》乃集輯有關臺灣零星文獻史料而成,故名之。內有十九
種,如孫承澤《閩省海賊》節載明季等官員奏疏,兼及崇禎年間閩、粵海上勢力與臺灣之
關係;張麟白《浮海記》記南明浙、閩海上勢力;鄭經《皇明□□樂齋公暨妣郭氏誌銘》
、《皇明石井鄭氏祖墳誌銘》、鄭克塽《鄭氏祔葬祖父誌銘》以及葉舒潁《閩中即事》、
《清三藩史料選錄》,為研究鄭氏史事之史料;蕭奭《永憲錄選錄》對臺灣朱一貴事件多
所著墨;《雍正八年上諭檔選錄》選錄有關臺灣史事部分;陳宏謀《培遠堂偶存稿選錄》
為作者在乾隆十七年至十九年福建巡撫任內檄飭臺灣府有關清釐社倉及嚴禁米船需索事;
湯彝《柚村文選錄》選有〈臺灣內附考〉、〈海寇考〉、親身見聞道光十二年張丙事變的
〈壬辰征臺記〉及〈市舶考〉四文;劉鴻翱《綠野齋集選錄》均在臺任內所作;夏燮《臺
灣之獄》專記中英鴉片戰爭期間英兵犯臺及臺灣鎮、道因而入獄事件;《鴉片戰爭閩省軍
需請銷案》為閩浙總督劉韻珂及劉鴻翱奏摺,均涉及臺灣;陳璞〈送黎召民觀察臺灣序〉
為作者送任臺灣道之黎兆棠瞭解臺灣之文;岑毓英《岑勤襄公奏稿選錄》為其關於來臺督
辦防務行「開山撫番」、濬大甲溪、築臺北城等相關摺片;陳衍《石遺室集選錄》記劉銘
傳治臺之功,有〈劉銘傳別傳〉、〈書姚石甫張亨甫兩先生事〉及〈行抵臺北內山加九岸
記〉三文;唐贊袞《臺陽集》此為詠臺詩集;不著撰人《書臺嶠紳民電稟後》為光緒二十
一年割臺之事,臺地紳民上電清廷抗爭之載;黃典權提供的《澎湖文獻鈔存》、《數典不
忘》,前者有關澎湖蔡廷蘭者為多,林鳳捷次之,餘為一二零星資料,後者為清乾、嘉間
臺灣縣內閣中書林朝英家譜牒資料。
關於私人之史料,以與臺灣關係甚深的霧峰林家為例,則有第298種林獻堂等《臺灣霧
峰林氏族譜》,有「公譜」,載林石以上,溯其源流;「私譜」,載林石以下,演其支派
。可分家傳以及世系、世譜,載歷世系統與列祖名諱、生卒、婚葬等項。可以得知一區域
之家族演變史。
三、有關官方資料與檔案
第49種姚瑩《東溟奏稿》,為作者記在臺赴任時之事,主要是與達洪阿經營之經過,
像是中英鴉片戰爭時擊退英船進犯雞籠,然南京條約後,英使訐控臺灣鎮、道妄殺遭難民
兵,且遭主款者與福建失守文武之忌,遂被構陷成獄,與達洪阿同被清廷法辦。第29種沈
葆楨《福建臺灣奏摺》為沈於同治十三年牡丹社事件,奉命巡視臺灣兼辦各國通商事務。
奏請閩撫移駐臺灣,實施南北兩路「開山撫番」;繼奏設臺北府,並移駐理番同知。另有
奏請建延平王祠以及計劃開坑採礦等事宜,均可於此書得知。第38種《同治甲戌日兵侵臺
始末》,主要選輯同治十三年牡丹社事件。由此可見當年日本出兵臺灣情形、沈葆楨如何
處置、總理衙門如何與日使柳原前光和大久保利通在北京反覆爭辯以及中日雙方如何獲得
協議的過程。至於第43種《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可看出李鴻章與日本代表伊藤博文
在馬關議和時五次辯論之節略。
第78種《清代臺灣職官印錄》集刊清季臺灣文武機關官印,將所集官印分四大類,計
有印十八顆、關防一百二十五顆、鈐記十八顆及戳記二顆,並在各印底下,刊註印文。從
此種官印可得知當時一部分機關之性質或其特定任務。第110種《臺灣海防檔》就《中國近
代史資料彙編》海防檔選輯而成,不分卷,按年編次。海防檔,即為清季總理衙門暨外務
部謄清之海防檔案。本書所錄,取與臺灣直接或間接相關者,其內容,包括船政、電線、
鐵路三類。另外,清代以臺灣戰船佔較多數,第125種《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將各種
造艦法詳載此中。惜本書僅剩殘本,未能窺其全。第139種《臺灣府賦役冊》從《福建賦役
全書》選取臺灣府部分,因名之。本書內載福建全省各府州縣廳截至嘉慶二十四年止的賦
役總冊及細冊,總冊分為內地九府二州及外臺灣府屬兩項,細冊分為府總及州縣廳諸目。
至於第273種《東華續錄選輯》,從乾隆至同治朝,內憂部分主要內容舉凡乾隆時林爽
文事件、嘉慶時蔡牽事件、咸豐和同治年間太平天國及戴潮春事件,外患則有道光時鴉片
戰爭和英船犯臺、咸豐時簽訂天津、北京兩條約後臺灣開港之交涉及其後教案、樟腦事件
之糾紛以及同治末年牡丹社事件導致日軍攻臺等事件。
四、關於臺灣私法之相關史料
第79種《臺灣私法債權編》彙集臺灣私法有關債權之事例,此事例,為日治時期臺灣
舊慣調查會為實施有效統治,對臺灣舊慣進行調查所搜集。該調查分二部:第一部為法制
之部,第二部為農、工、商經濟之部。本書之內容是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
告書臺灣私法第三卷附錄參考書上卷》第四編之第四、五兩章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
《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三卷附錄參考書上卷》第八章合編而成。所集事例,統屬債權
部分。第一章債權總論,分債權之物體、債權之擔保;第二章債權各論,分贈與、買賣、
消費借貸、寄託、包、運送、調處、交代、行、會、保險、賭博、不法行為。
第91種《臺灣私法商事編》彙集臺灣私法有關商事之事例,本書抄錄清宣統二年時臨
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三卷第四編第
一、二、三及六、七、八、九章彙編而成。所輯事例,統屬商事部分。第一章商事總論,
分商事官廳、郊、特許營業、官辦;第二章商人;第三章商業使用人;第四章合股,分合
股字、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拆字;第五章匯票;第六章海商;第七章
倒號。
第117種《臺灣私法人事編》彙集臺灣私法有關人事之事例,本書乃綜合日治時期清宣
統二年時臨時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二卷附錄參考書》上卷暨
翌年刊行《臺灣私法第二卷附錄參考書》下卷而成。所輯事例,統屬人事部分。第一章人
,分生死(出生、死亡)、品性(能力、階級、宗教)、姓名、戶籍;第二章親族;第三
章婚姻,分正式之婚姻、變例之婚姻(招婿、養媳、養婿)、蓄妾;第四章親子;第五章
託孤;第六章相續。
第150種《臺灣私法物權編》彙集臺灣私法有關物權之事例,本書為抄錄清宣統二年時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一卷而成。
所輯事例,統屬物權部分。第一章總論,分土地開墾之沿革、物權之物體、物權之得失;
第二章物權,分業主權、役權、典權、胎權;第三章物權之特別物體,分海埔溪埔、魚塭
、鹽埕、山川、茶園菜園檳榔番檨、墳墓、埤圳、石滬、厝屋;第四章物權之特別主體,
分外國人、番社、學事、宗教、慈善事業、公業。
五、結語
就整個歷史當代而言,透過私人記事與官方檔案等史料相互配合之下,可以釐清當時
時代背景,也有助於考歷史之偽正。至於研究一地家族史與區域史的互動關係,則可透過
大家族的族譜以及足以輔證的官方或相關私人文書之記載相互配合,以利觀察當時家族勢
力於空間和時間中的消長。至於臺灣私法相關史料方面,可以清楚得知日人鑑於本身未有
殖民經驗、且急需瞭解臺灣這陌生的社會文化等背景以利日後的統治基礎,透過一連串對
臺灣的舊慣調查,舉凡債權、商事、人事、物權等均有所研究,此一經驗與精神在現代國
家來說實屬艱辛且難能可貴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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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的咖啡最好,你也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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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ttm3517:偷偷推個題外話!!學長今天真是多謝你啦^^之後還要麻煩嚕 12/24 02:42
推 GuitarTsai:哈!不用客氣!希望你早日康復~ 12/24 23:56
推 dttm3517:多謝學長官關心囉!! 12/25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