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思想(文之樞紐)
正:
原道:文章是道的表現,道是文的本源。
徵聖:古代聖人創作文章來表現道,用以治理國家,進行教化──政化貴文之徵也,事跡
貴文之徵也,修身貴文之徵也。以孔子為驗證。
宗經:聖人製作的經書為文學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樹立了標準。
正言、體要→內容、形式兼備。文能宗經,體有六義:
1.情深而不詭 2.風清而不雜 3.事信而不誕
4.義直而不回 5.體約而不蕪 6.文麗而不淫
前四者為內容,後四者為形式。再細分則前四者中,首二者為主觀材料(情、風),次二
者為客觀材料(事、義)。
奇:
正緯:酌乎緯。
辨騷:酌奇而不失其貞,玩華而不墜其實。
執正馭奇:原道、徵聖、宗經闡述執正之理,正緯、辨騷闡述馭奇之理。
論文體(廣義的文體)
一、論文章體裁(論文敘筆):
1.釋名以章義 2.原始以表末 3.選名以定篇 4.敷理以舉統
二、論作家風格(體性):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深淺、習有雅鄭。
總其歸途,則數窮八體:1.體式雅鄭,顯有反其習──典雅、新奇
2.事義淺深,未聞乖其學──顯附、遠奧
3.辭理庸俊,莫能翻其才──繁縟、精約
4.風趣剛柔,寧或致其氣──壯麗、輕靡
三、對各類體裁和作家的普遍性要求:風骨
〈風骨〉云:「結言端直,則文骨成焉;意氣駿爽,則文風生焉。……故練於骨者
,析辭必精,深乎風者,述情必顯。……若能確乎正式,使文明以健
,則風清骨峻,篇體光華。」
風之特徵為清、顯、明,是作者思想情感在作品中呈現得清明顯豁;骨之特徵為精
、健、峻,是語言運用精要、勁健、峻直。結合起來,其主要特徵是指文風的爽朗
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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