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DMC-D62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作者: liangoma ()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心得] 軍醫雜談(5) 時間: Sat Apr 30 22:06:21 2005 成為一位好醫師必須能瞭解病人的病痛,正如賴其萬在「醫生這一行」書中提到的 對病人病痛的敏感度(sensitivity to human suffering),但這卻是一件非常難做到 的事。我也認為「最了解疾病的人是病人自己,而不是治療你的醫生。」這句話是事 實,但卻很多人不知道,以為醫生有多厲害。有人立志當醫生是因為小時候遭遇變故 ,曾大病一場的,見證過現代醫學奇蹟,拜醫生如拜神,還有人曾經遇過不好的醫療 照顧,當醫生以血恥辱,看來好似有點報復意味。反過來有些醫生跑去念法律,不知 是否曾經被病人告過,受到刺激,也算是去報復的。但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是這樣。 無論如何,醫生真是令人又愛又恨的行業之一。(另外一個行業應該是政治人物吧!) 醫生說"不"比說"好"還難,當病人要求醫生幫他做這個做那的,問醫生不治療會不 會怎樣,沒有一位醫生可以打包票跟病人保證沒有問題,但是有些病人就是在等醫生 說句:「不會有事的啦!」後面病人一定會再補一句:「你確定?」一定要醫生跟他 保證不會有事,他才會放心。難怪有些醫生寧願保持嚴肅少說不該說的話,以免說太 多,惹是生非。如果醫生把每一種鑑別診斷都告訴病人,病人每聽到一個病名,都會 眼睛一亮,心跳加速,頻頻詢問,弄得醫病關係很差。醫生又必須一再解釋,一再說 明,才會讓病人信服。當一個醫生很忙的時候,這些根本沒辦法做到,要達到所謂完 全的informed consent根本不太可能。醫生講的越多,必須解釋的就越多,全部都不 講就完全不用解釋,病人也不知道問什麼,但後果自行負責,發生事情還是醫生要負 責,因為當初沒講清楚。所以話要講多少又是一門學問。當醫生只有一個「難」字可 以形容。 醫生必須在專業判斷與病患心理之間做一個調整,除了治療病人的病,同時又必須 讓他感到立即的舒適。為什麼有人感冒喜歡看耳鼻喉科讓醫生噴一噴而不看家醫科或 採取不治療讓感冒自己好,因為這些病患要的是立即的治療效果,包括生理上的(喉嚨 被清洗與麻醉)與心理上的(醫生有幫我治療耶,不是只有開開藥而已)。 醫療行業跟其他專業一樣,經驗的累積以及技術的精進是專業養成必要的過程,凡 是人一定難免會出錯,必須從錯誤中學習,才能日益精進,但是醫療行業卻是不容許 出錯的,即使醫生一生中的第一次也不能出錯。因為錯了就是錯,沒有解釋的餘地。 人類的疾病如此之多,我們不知道的比知道的還多,義大利醫生厄巴尼(Urbani)發現 了SARS疫情的嚴重性,第一個提出警告,但最後因照顧SARS病人不幸賠上了自己的生 命,變成醫學史上的偉人。沒有人會質疑他的錯誤,因為以前沒有這種病,況且自己 都死了,算是為醫學做最好的見證。台灣的醫護人員也有些犧牲生命,最後也被列為 抗SARS英雄,有反方說法認為他們不懂自我防護,因為他們不是第一個遇到SARS的, 難道第一個遇到事情的死掉沒罪,第二個犯錯沒死就有罪。反觀多少台灣醫界高層因 此辭職下台,惹來臭名,原因呢?因為他們沒死,他們也不可能死,只是比較倒楣, 官運不好。我不相信有哪一個天災人禍沒有人被歸罪的,人很奇怪,喜歡找人為因素 ,可能是錢出自於人,有負責的人被定罪,賠款才能轉嫁給他們共同承擔,但我認為 他們不應被當成罪人看待,而他們的引咎辭職卻可解釋成一種分散社會風險所應付出 的必要代價。 可見醫學上的錯誤是如此容易發生的,沒死的人都會被一一拿來審判論罪。翻開人 類與疾病奮戰的歷史,有多少人葬身傳染病,比戰死的還多,我們會把他當作是自然 現象來研究,不會去計較道德問題,更不會以現代法律來論處。所以說現代法治社會 人們真的過的比古代人快樂嗎?現代法律也是承襲古代,懲罰壞人,保護好人,精神 是一致的,然而現代人過份強調自我利益,忽略了法律的真正目的「懲惡揚善」,造 醫療糾紛事件越來越多。 病人家屬即使把醫生告到傾家蕩產,結果又如何?自己的家人一旦生病住院,我們 當然很關心,希望給他最好的醫療,請最好的醫生,住最好的醫院,用最先進的設備 ,吃最有效的藥,若真的無法治癒,也只求醫療人員給予好的照顧,不希望有不好的 醫療錯誤情況發生。 隨著社會進步,病人越來越重視自己的權益,醫生也釋放出越來越多的決定權給病 人,畢竟身體是自己的,唯有自己當身體的主人,醫生只需提供意見與指導。但似乎 我們的社會尚未到達此一理想境界,醫生所負的責任並未減輕,反而是病人獲得了越 多決定權時,病人不知如何做決定,最後能還是得請醫生依專業的立場幫他做決定, 等於把這個責任又推回給扮演健康保母的醫生身上。很多病人是這種心態:我是來消 費的,你把我醫好是應該的,醫不好就是醫生的錯。為什麼現在醫療糾紛那麼多,其 實反映出互相推卸責任而已,法律在現代社會變成保護個人利益的護身符罷了! To err is humane. To forgive divine.我們真的需要多一點寬恕!我們必須寬恕 那些無心犯錯的人,而不是把他們打到死。 我常想當醫生到底應該抱持著對醫學的興趣,作自己認為對的事,不管病人怎麼想, 還是應該學習自我保護,採行防衛性醫療。然而後者似乎是不會快樂的,這兩者之間 的拿捏真是一門難學會的藝術。 好比在軍中開轉診單,開太多會被長官說太浮濫,開少又會怕會被申訴,阿兵哥出 事醫官要承擔。又好像從前聯考題目出的太難,隔一年就會變簡單,出得太簡單被批 評沒深度沒營養沒水準,隔一年保證出的比較難。 讓我們少一點法律與政治,多一點理性與科學吧! -- Before being a doctor, be a 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38.77 -- 我不是羅莉控Orz..... , ' ﹑ ". http://www.wretch.cc/album/Ansel .· ︿○> 〈 ﹀ 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