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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屍案 褲在人毀不合常情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焦 點 追 蹤 發生在民國八十八年的女會計王雪蘋涉嫌夥同劉忠心殺害公司女老闆王麗文,並以硫酸溶屍案,王雪蘋一、二審都被處以死刑,劉忠心被處以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日前二度將案件發回更審,理由回到案件的基本事實,即裝被害人的塑膠桶、被害人身著牛仔褲都存在,為何屍骨會致無存的地步? 根據前審判決認定的事實,王、劉兩人於八十八年十月六日晚間共同殺害被害人王麗文後,由劉將屍體置入塑膠油桶內,倒入純度百分之九十九的硫酸後封蓋,約三日後,劉趁下雨溝圳水流川急,在油桶口以鐵絲綑綁磚塊,推入圳溝漂走,一個多月後,溶屍用的塑膠桶經人拾獲,被害人的牛仔褲則經警員打撈扣案。 發回理由書指出,純棉質牛仔褲較人體屍骨更易腐化解,是「一般人周知的事實」,依附卷照片所示,被害人的牛仔褲雖有殘缺破損,但未全然腐蝕,被害人既經純度百分之九十九的硫酸溶解,牛仔褲未全部腐化,何以屍骨反而全然腐蝕無存;又何以僅牛仔褲從溶屍桶內流出,獨留屍體部分於桶內溶解腐蝕殆盡? -- 沒有性生活 哪有新生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0.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