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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學妹 他日前在中華特區一下橋轉角那邊租房子 房東就是那個阿 專門租房子 主打中華特區那個 學妹他已經在那邊租兩年了 今年當然也是續約摟 都已經住習慣了 結果呢 讓我們看下去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學妹他因為打工的關係 平常晚上實在是沒什麼時間 但是呢 他已經跟房東說過   我要打十個!! 不是啦   是我要續約 然而當他好不容易排到假 今天帶著愉悅的心情要去續約  跟房東接洽的時候 房東卻緩緩的說 房子喔  我租出去啦~ 我租出去啦~ 我租去啦~ 我租出去啦~ 哇靠  見鬼了 我學妹以為房東在跟他開玩笑 想說都住那麼久了 他就問房東   現在是什麼狀況? 房東一本正經的說 沒辦法阿 人家已經付訂金了阿(攤手) 可是我學妹他已經在那邊租兩年了 也跟他說過要續約 就連訂金也還在房東手上 房東卻說 誰叫你們學生都馬說說而已(菸) 哇靠這一竿有狠道 打翻一船虎科學生 口頭契約也算契約吧 就算口頭沒有用  訂金還在房東手上  他竟然轉手租給別人 而且 房東態度之強硬  有如鄉民的30CM般 然後我同學的表情 就跟大家知道畢業演唱會請了誰一樣 他可能得流浪好一陣子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78.89
dearanita:我看到關鍵字了 學妹 放心不會流浪的XD 06/09 00:42
fishing2000:口頭契約就成立 若你學妹真的要搬出去的話 06/09 00:46
fishing2000:請跟房東拿回訂金 然後再跟他拿與訂金金額相同之金價 06/09 00:46
fishing2000:作為房東之違約金 06/09 00:47
flashneq:喔 是中華特區房東喔 不意外 他惡質很久了阿(菸) 06/09 00:49
fishing2000:我猜原PO是趙雲先生 06/09 00:50
fishing2000:若是趙雲先生 請先承認學妹就是... 06/09 00:50
fishing2000:不是 我是說 你快去請民法老師來幫忙吧 06/09 00:51
vista0722:一樓跟我看的一樣是吧= =+ 06/09 00:53
loves2000:見鬼了 被認出來= = 難怪我媽老是要我不要無名帳號跟 06/09 00:54
loves2000:ptt帳號共用 06/09 00:54
vista0722:XDDDDDDD 原PO媽這麼酷 偷偷問一下 有學妹圖嗎? 06/09 00:58
fishing2000:聽說原PO無名裡面有學妹~ 06/09 01:00
yf50:不租也好 強者我同學住那間摔斷腳,她搬走後,那間的新進同學 06/09 01:00
yf50:也摔車了- -.. 06/09 01:00
loves2000:賣鬧阿~ 重點不是學妹阿= = 06/09 01:08
hank0624:跟屋主要違約金吧 兩倍之訂金 06/09 01:11
hank0624:最好還有 租賃契約的存在 06/09 01:11
hank0624:再狠一點的 告訴國稅局 逃漏稅 06/09 01:11
loves2000:所以他可以偷過什麼管道 求償違約金? 06/09 01:12
hank0624:看契約上有無 違約屋主應要負責什麼? 例如搬家賠償 06/09 01:12
hank0624:契約、匯款證明 06/09 01:13
hank0624:學民法 是有幫助的 06/09 01:14
hank0624:若死不承認用 民法179條 不當得利 06/09 01:14
abruce042:先預祝 成功順利... 06/09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