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tor (別急著吃棉花糖)
看板NFU
標題[住行] 極度不推薦的立仁國小後方套房
時間Sat Mar 3 16:22:20 2012
如標題所示,來虎尾工作後,找到一間成屋一年的套房,當下非常喜歡
有冰箱、液晶電視、專屬洗衣機、光纖,而且也問了房東,會不會吵~
畢竟本人和閃光非常怕吵~房東當時也和我說絕對不會。
房租是5000/月,押金10000,半年繳一次~所以預先繳了30000(房租)+10000(押金)
房子位於立仁國小後方,阿來素食旁的巷子進去,就會看到了。
房東姓名就不方便公佈了。廣告紙是藍色的~
雖然已搬離這邊的套房一個月了。但是覺的要打下這一篇心得文來提醒一下
將來要找房子的人,這邊只適合
「喜歡熱鬧、關門關很大聲、打牌、大聲尖叫嘻鬧、大聲聽音樂、大聲唱歌練歌喉」的人
如果你是屬於這樣的人,我覺的這地方非常的適合你
住了半年,每天傍晚五點下班回到家就像回到地獄一樣,無法好好休息。
打了不下數十次的電話給房東,依然沒有改善,畢竟其他人也是他的房客
最後終於受不了,決定住了半年要搬離開,沒想到這對「x房東夫妻」硬要扣押
「一個月的押金5000」,說當時簽的是一年,這裡也只有我們在反應很吵
明明在住的時候,房間頂樓的一對也是安靜的學生情侶在反應。
要退租結算時還說什麼很後悔租給我們這種上班族~
他x的,連住在附近的鄰居都聽不下去了,每天晚上被這整棟的人吵的要死。
你們隔天不用早起,我們要七點多早起上班呢~ x......
一堆沒有公德心的x.....你父母親是幫你繳學費讓你來這邊吵人的嗎?
(抱歉,純粹只是針對這一棟沒公德心的人)!!
極度不推薦這邊的套房~如果你是想找安靜,下班下課可以好好放鬆休息或看書的人
那我誠心建議這邊不要考慮了。
雖然損失了這5000元,但我很慶幸我搬離開,也讓我學到一個教訓。
以後簽約,一定要在合約書裡簽下
「若其他房客影響到安寧,請無條件退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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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133.169
※ 編輯: stator 來自: 60.244.133.169 (03/03 16:28)
推 Boris945:謝謝分享 03/03 16:48
推 waei034301:謝謝分享 03/03 16:54
推 jamihotshot:請房東出來面對 03/03 16:55
→ stator:若需要電話和房東姓名可以私下寫信來問 03/03 17:21
推 xuptjo:我建議如果太晚還吵可以報警的 學生可以找教官 上班族... 03/03 17:32
推 sc024500:報警很有用 不過得忍到11點啊...或者開音響比大聲這樣 03/03 17:50
推 brianshe:我看到價錢就沒就打消想租的念頭了... 03/03 17:58
推 jlrlaegis:謝謝分享^^" 03/04 10:50
→ maddeath:如果租約內沒有註明是1年期的租約你可以要求把押金拿回 03/04 17:22
→ maddeath: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03/04 17:22